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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信访局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2 16:50:06 来源: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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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负责行政事务、信访办理、社会矛盾源头治理以及勤务保障等相关辅助性工作 。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学习意识强,形象好,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国公民。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语言表达能力强,熟练掌握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能接受出差及节假日值班的工作要求。

  (四)持有C1以上驾照,驾驶技术娴熟且熟悉市内交通线路。  

  (五)至少有5年以上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基层社会矛盾和治理方法。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三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内容需要包括姓名、性别、学历、特长、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和相关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机动车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海珠区信访局一楼报名。

  3.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东门,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9088201。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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