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申领市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须知
一、补贴对象:
1.登记失业人员;
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要求:
1.申请人员成功创业(在广州地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
人)。登记失业人员需领取营业执照前办理有效失业登记;
2. 按规定向注册地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首次补贴申请在登记注册三年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正在享受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一年内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不再受理。
3.办理该补贴需要办理单位基本账户,并请在申领表填写清楚,单位名称为经营者姓名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申领该项补贴。
二、受理时间(按两个月申报) :
每年双数月(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的1-20日受理 (工作日受理,遇节假日不延迟)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 所需资料 |
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 1.《广州市 区 年 月至 年 月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属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校验后退回); 3.属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校验后退回); 4.属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有居住证的还须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属省参保单位,须提供被招用人员的养老和工商保险缴费清单。 ★注:每页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
四、办理流程(必须严格按顺序办理):
办理有效失业登记 特殊身份人员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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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
↓
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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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社保(必须在此创业实体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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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