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申领市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须知
一、补贴对象:
1.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
2.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登记失业人员;
5.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
6.返乡创业人员(经营主体);
7.就业困难人员。
要求:
1.申请人员成功创业(在广州地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
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需领取营业执照前办理有效失业登记;
2.须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办理 ;
3.按规定向注册地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在登记注册3年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4.办理该补贴需要办理单位基本账户,并请在申领表填写清楚,单位名称为经营者姓名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二、受理时间(按两个月申报) :
每年单数月(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的1-20日受理 (工作日受理,遇节假日不延迟)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 所需资料 |
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 | 1.《广州市 区 年 月至 年 月一次性创业资助申领表》; 2.属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校验后退回); 3.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校验后退回); 4.属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校验后退回); 5.属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校验后退回); 6.属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有居住证的还须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7.属外出务工人员提交在外地就业的登记凭证或参保证明; 8.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经营范围属“餐饮业”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属“住宿业”、“民宿”的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 ★注:每页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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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必须严格按顺序办理):
办理有效失业登记 特殊身份人员持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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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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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