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积极宣贯新固废法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为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推动辖区各产废单位规范处置固体废物、实现绿色健康发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区分局开展一系列新《固废法》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组织执法人员、街道环保中队集中学习新《固废法》,重点掌握危险废物执法监管要点、企业常见的危废环境违法问题等内容。推行由街道环保中队对中小型危废产生单位开展日常简易检查,制作工作指引和《简易检查记录表》,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固管中心带领专职环保员现场检查汽修企业、医疗机构等产废单位,实地指导专职环保员抓住要点开展检查、登记台账,发挥街道专职环保员“前哨”监管作用,筑牢危险废物监管前线阵地。
二是压实产废单位主体责任。开展固废污染防治法律警示教育暨规范化管理专题培训,组织22家被立案查处的产废单位参加,解读新《固废法》关于固废相关罚则、双罚制等内容以及新旧法条对比,剖析典型违法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详细讲解固废规范化管理十项制度,明确省固废平台工作要求及操作,并进行现场答疑,指导企业学懂弄通新《固废法》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三是推广规范化管理试点经验。打造小微型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并组织第一批32家汽修企业观摩学习危废管理先进经验,现场讲解设施建设、危废标识设置、台账管理等规范化工作要求。定期对辖区产废单位进行帮扶指导,充分发挥示范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小微型汽修企业突破场地局限性,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构建辖区企业主动推进规范化管理新格局。
四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管。配合“六稳”“六保”工作,9月以来,现场指导25家次产废单位按照新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充分利用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环境监管,坚持对涉新冠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实施全程监管,今年以来,共督促198家次医疗机构安全收储、转运34.3吨涉新冠医疗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