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南区(东片区)规划通过审批,用地性质调整为这五类
7月4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琶洲南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规划衔接琶洲南区(西片区)控规,落实市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供电用地、环卫用地、公园绿地、水域及城市道路用地。
琶洲南区位于琶洲岛以南,北至黄埔涌,西至赤沙车辆段,南至新滘东路,总用地面积4.48平方公里,本次批准范围为新滘东路以东区域,面积0.81平方公里。
该地将规划设置500千伏变电站一处,建筑限高24米;垃圾压缩站一处(合设再生资源回收站1处),用地面积3118平方米,建筑限高18米;独立用地市政设施具体地块指标根据立项批准文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标准以及项目实际需要,在设计方案审查中予以明确。
广州市环城高速公路以东区域划定为规划待定区,面积48.9公顷。用地方面,接政府储备用地的收储情况及建设用地报批进度。功能方面,根据黄埔古港、古村后续开发策划及正在筹备的琶洲东区国际竞赛项目统筹考虑。道路方面,预留环岛路(宽40米)和规划次干道(宽26米)的道路线位,并与周边道路顺畅衔接。同时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不得改变万亩果园湿地保护区内现有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
规划同时提出,在500千伏变电站后续建设阶段,广州市供电局应注重建筑设计品质、采用先进的工程技术手段及科学的工程建设模式,进一步降低安全风险,缓解邻避效应;在管理方面,采用面向公众的监测反馈机制,提高公众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认知度及认可度。
据了解,该规划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由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日前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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