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5-01-08 15:40:43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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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电话:020-3195600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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