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haizhu.gov.cn/。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20-84398775)。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 | 人事科 |
2 | 机构职能 | 本局主要职责 | 人事科 |
3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 人事科 |
4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信息 | 办公室 |
5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上级部门制定的本局负责执行的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 (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对口部门公开) |
6 | 财政预决算 | 本局及下属单位年度预算、决算 | 计划财务科、局属各单位 |
7 | 政策文件 | 本局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有关文件 | 制定相关文件的部门 |
8 | 政策解读 | 对上级部门制定的及本局制定的各种政策解读 | 制定政策的部门(上级部门制定的解读由对口部门公开) |
9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等 | 政策法规和审批管理科牵头,治违督导科、执法指导一科、执法指导二科配合 |
10 | 行政许可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许可决定书名称、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许可类别、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等 | 政策法规和审批管理科牵头,市容景观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燃气管理科、设施管理科、建筑废弃物管理科配合 |
11 | 行政强制 |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强制决定书名称、行政强制决定书文号、强制执行日期、强制执行理由、强制执行依据等 | 政策法规和审批管理科牵头,治违督导科、执法指导一科、执法指导二科配合 |
12 | 行政检查 | 行政相对人名称、案件名称、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决定等 | 政策法规和审批管理科牵头,市容景观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分类管理科、燃气管理科、建筑废弃物管理科配合 |
13 | 办事指南 |
| 服务事项名称、承诺办结期限、操作等 | 政策法规和审批管理科 |
14 | 工作动态 |
| 本局重大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会议等 | 协调宣传科 |
15 | 通知公告 |
| 各类通知公告等 | 各部门 |
16 | 其他 | 部门工作报告 | 本局工作报告 | 政策法规和审批管理科、协调宣传科 |
17 | 其他信息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 各部门 |
18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 分类方法、工作指引等 | 分类管理科 |
19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保障等信息 | 办公室 |
20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