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13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昌岗街道
晓港中马路149号、151号。
二、凤阳街道
1.沙溪西畔里七巷9号,西畔里十巷15、15-1、16、18、18-1、20-1号。
2.凤阳小区9号楼。
三、江海街道
新村、富文社区(石榴岗路以南,江海大道以东,新村新涌东街以西,紫菀路以北)。
四、南洲街道
沥滘环秀坊大街15号(沥滘快活林交界)至副四约新村以东,沥滘副四约南街以北,沥滘大市街猪肉脯桥以西,沥滘大市街以南(除沥滘副四约北十八号之五、十八号之六、十八号之八、十八号之九、24号、24号之一外)。
五、华洲街道
土华紫气右一巷23、28、29号,紫气右三巷10—16号。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