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9日21时起,将赤岗街道新港中路354号大院22栋、艺影街163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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