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15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二期榕景四街38、42号。 二、素社街道 东晓路鸭墩新街6号之一。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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