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6日15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1.北山桥头大街24、26、28、30号,龙吟大街十七巷16、18号。 2.北山村龙吟大街十巷3、4号及之一、7号之一、9、10号,龙吟大街53号及东侧。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