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穗财保〔2024〕136号),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4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二、请你局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