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曾莉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曾莉红
二、听证案号:穗海昌综执立审〔2024〕109107号
三、听证案由: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东一马路17号,19号首层未经批准改变竣工并经各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物的用途。
四、听证会时间:2025年3月25日15:00
五、听证会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147号一楼会议室(昌岗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3月24日17:00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本单位办理参加听证会手续;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