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千页 · 登录 长者助手 English
手机端
手机版二维码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长者服务专区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要闻 > 专题专栏 > 通知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招用见习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5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用见习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待遇

  社保工作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协助处理社保业务、社保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以上见习岗位见习时间6个月,见习生活补贴(补助)2500元/月,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二、招用对象

  (一)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电大、成人、函授、网络教育不含在内)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之日起计算24个月;

  (二)已按照《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的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形式,电子邮件需以“见习人员+姓名”形式命名并投递至指定邮箱:hzsb_2020@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4月25日。

  四、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14255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小姐。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5日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