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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发布营商环境5.0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5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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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3日,海珠区印发《海珠区落实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有关要求的实施方案及其举措清单》,启动营商环境5.0改革。

  一、起草背景

  海珠区充分把握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重大契机,在2018年以来实施4次改革基础上,借鉴兄弟区营商环境改革经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制定《海珠区落实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有关要求的实施方案及其举措清单》,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企业创新发展松绑减负,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改革迈入5. 0时代。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国家创新试点城市建设要求,立足本底优势争取形成更多海珠特色的典型经验。在4次改革的良好基础上,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全力构建更有效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营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贸易环境。充分发挥我区牵头落实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改革事项的先发优势,奋力打造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地。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提出“加快构建支持海珠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暖心优质服务,优化建设项目开工流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高地”等一系列具有海珠特色的创新举措,力争形成一批可供复制推广的海珠经验。

  (二)围绕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等十个方面,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改革方案。紧扣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市场主体创新、人才服务、知识产权等市场主体关切领域,提出38项改革任务,181项落实举措,针对改革事项落地实施,专门研究提出具体监管措施,将更好落实广州创新试点部署和我区营商环境改革任务结合起来,一体推进。

  (三)围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改革有序推进。针对每项措施,均设置了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专项举措,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确保创新试点改革风险总体可控,并为新经济发展营造开放包容、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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