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
2011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机 关 印 章 )
2011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 概 述
2011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1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2011年广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按照广州市公安局和海珠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资料内容,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警民和谐关系建设,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努力实现平安海珠,幸福海珠的目标。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3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83.5%。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0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主要包括通过海珠区政务信息公开网和广东省公安厅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发布的与居民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以及《广州市居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知》、《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出租屋文明公约》、《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等办事指南;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160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主要有通过网上警务室发布的警情通报、防范提示以及“大走访”开门评警和今年开展的清网行动等警务相关信息;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屏幕、纸质单张发布的户政、出入境、治安、消防、交通类信息以及向社会公众媒体通报重特大案事件信息、涉及公安警务工作的各类宣传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286条,主要有:1、重特大案件的媒体通报。通过向媒体通报本辖区重大案件情况,让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及公安机关侦办情况;2、各类案件防范的宣传工作。如今年9月份在全区范围内掀起“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通过向媒体发布防诈骗素材事例,制作警视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举办防诈骗主题活动等,提高居民防骗意识,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发案,减少群众损失;3、通过网上警务室及时向社区居民发布治安信息,包括各类法律法规、社区警情信息、防范提示及各类工作规范、办事指引等信息,开辟网上咨询栏目给社区居民答疑,2011年我局18个派出所通过网上警务室在线交流共1130条,在线公告记录825条;4、通过区信息公开网发布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各类行政审批类业务的办事指引,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业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增强了媒体方面工作,主要有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公众媒体引导、宣传、公开我局相关政务信息以及重特大案件信息;在海珠区政务公开信息网公开我局情况以及常用的法律法规指引和办事指南,对常用的办事信息查询网址进行链接;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公安工作发展,我局在新浪微博开通广州海珠公安微博政务公开平台,自2011年12月开通“广州海珠公安v”微博以来,粉丝数已增至7019人,及时处理网民举报和情况反映78条,加强了警民交流同时亦方便了网上服务群众。
我局在便民服务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在办证中心大厅内制作图文并茂的办证流程图,简明扼要地为群众办事提供明确的指引,同时,制作了电脑叫号显示屏,达到分流等候办理业务申请人的目的;我局交通防火大队还分别设立了对外消防业务和交通业务服务窗口,以提高办事效率,缩短群众办事时间;社区民警向辖区居民派发警民联系卡,公开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方便了群众与民警的联系沟通。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1年没有收到群众申请公开案件信息情况。
四 咨询情况
2011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231918次,其中电话咨询接听31954次,当面咨询接待198834次,网上咨询1130次,当中我局信访接访室接访3612次(其中局领导接访172人次)。由于公安体系较为特殊,工作性质决定其保密性较高,日常办公使用公安系统内部的公安信息网站,目前我局没有权限单独设置信息公开公众网页。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要求,网上政务公开信息基本上依托广州金盾网。广州金盾网(网址http://www.gzjd.gov.cn)是广州市公安系统统一对外公开的门户网站。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受到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复议情况。对于政务公开方面投诉情况,我局则主要负责处理广州市公安局金盾网和海珠区政府信息网内部转办的投诉件,未直接通过网上受理投诉。对于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政府转来的电子邮件形式的信访件,我局均认真按照“信访条例”要求组织进行核办和回复。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虽然能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局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中政务公开信息仍需继续补充完善;二是通过媒体引导、宣传、公开我局相关政务信息工作方面仍需加大力度。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认真做好对外公开信息链接渠道的维护和信息的更新,及时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在广东省公安厅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和海珠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发布;
2、强化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发挥利用好广州海珠公安微博等平台逐步提高民警对外公关能力和水平,以及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树立良好的警队形象;
3、继续开展和参与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1、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由于公安工作特殊性和保密性,日常办公使用公安系统内部的公安信息网站,目前我局没有权限单独设置信息公开公众网页,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要求,网上政务公开信息基本上依托广州金盾网,故无法统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11835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9883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185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0 |
申请总数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
2.传真申请数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
4.网上申请数 |
|
5.信函申请数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
|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
|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1623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13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98834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31954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 |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0 |
行政诉讼数 |
0 |
行政申诉数 |
0 |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