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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海珠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05-23 11:30:00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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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务是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的一项民生工作,同时是凸显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的一项重要抓手。2015年,海珠区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辖区中心工作,坚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工作主线,实现了创新发展。我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在全市各区中名列第一,刑事速裁工作在全市率先开展并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我局法律援助科被推荐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更加显著,在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法律咨询服务深受群众欢迎,来电来访数量一直稳居全市前列。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我局长期性重点工作加以深入推进,2015年全区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9285件;协助街道和社区居委审核和修改合同、各项管理规定131份,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29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237宗,开展各类大小型讲座652场次,听讲座人数达4.2万人。

  1.完善各工作环节,提升服务质量

  优化资源配置,根据社区实际和群众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配备社区法律顾问,将143名律师与257个社区进行配对,以1:1.8的低比例实现律师服务社区全覆盖。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日志填写、服务标准、信息公示、工作考核、案件补贴等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加强指导,专门编写了《海珠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指引》,帮助基层司法所更到位地做好具体的服务、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2.注重协调、督导和宣传,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统一工作认识,积极协调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海珠区关于深入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区的高度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及工作保障。加强检查督导,于6月中旬和12月上旬对我区257个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中期和年终考核,促进工作不断完善;局领导班子分组带队到司法所和各社区开展专项工作督查,了解律师进村居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及时给予指导、协调,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民众知晓度和响应度,通过官方网站、微博、社区法制宣传栏、地铁出口宣传栏、《信息时报》平安版案例宣传等形式加强工作宣传。

  3.发挥律师积极性,获得多方共赢

  我局注重引导社区法律顾问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让他们参与到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依法治理等基层管理工作中来,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律师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工作,一方面能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例如南洲街大沙社区法律顾问罗晓云律师针对社区城中村集中、相邻权纠纷高发的特点,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提出了《关于南洲街大沙社区相邻关系处理的工作建议》,为他们日常开展相邻权纠纷的调解和处理提供工作指引,广东银沐律师事务所邱少彬律师结合社区特点和工作需要,对常见法律问题进行归类,编制社区邻里关系、民间借贷、继承及离婚等四类常见法律问题的普法小手册;另一方面能自主创新服务形式,通过法律案例海报、法律知识专刊、校园模拟法庭等为群众提供多形式服务,提高工作成效,例如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顾问团队定期以某类法律纠纷为主题编写案例说法海报,以贴近居民群众生活的真实案例开展普法教育;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黄庆勇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顾问团队开展校园模拟法庭活动,让广大学生通过实践活动来学习法律知识。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服务深受社区群众和基层组织欢迎,街道、经济联社先后聘其为常年法律顾问并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保障。群众、律师、基层组织在此工作推进过程中获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二)法律援助工作创先争优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今年来我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1宗。

  1.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在全市率先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广州市海珠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工作保障到位,先后在在区看守所和区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障志愿律师履行职责的工作条件;签订共建法援工作站协议,设有专门人员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还商定了文书交换的绿色通道;定期安排值班律师每周定期到区看守所和区法院值班,自设立以来共为215人次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咨询。加强部门联动,在全市率先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完善刑事速裁程序启动的实施意见》,工作开展以来创新性地通过通知辩护的形式指派了66件刑事速裁程序法律援助案件。

  2.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拓宽新途径

  采取与区武装部共建的形式,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严格按照省法律援助局下发的《关于对部分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的通知》,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免经济状况审查范围,自设立以来共提供涉军法律咨询10人次、受理涉军法律援助4宗。加强对各街道法援站点的业务指导与合作,规范工作标准和初审质量,2015年各街道法援站点共办理初审案件50宗;联合各街道法援工作站为困难受援人提供多层次的爱心帮扶,如为龙凤街陈阿婆争取了3000元的特别救济、为沙园街潘女士联系到5000元的爱心资助。

  3.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获得新提高

  着眼精细化管理,改革申请类案件的管理模式,通过指定案件专管员重点督办、回访受援人、旁听案件审理和征求意见等举措,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在指派案件后,不做“甩手掌柜”,加强与承办律师办案意见的交流,明确办案思路;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加强相关案例和法律规定的收集,提供给承办律师参考,在源头上确保办案质量。

  (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有新突破

  2015年,市司法局确定我局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单位之一。我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着力构建覆盖全面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1.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托我区法律服务大厅建立海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针对原“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并入了“12345”热线的情况,设立了专线电话对外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并与12345热线中心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对接工作。加强咨询服务,举办“律师所主任服务群众日”活动,辖内32间律师所的主任或合伙人于每周三上午轮班接待群众;2015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9132人次,数量位居全市首列。一年来值班律师、律所主任经常加班加点为群众答疑解惑,不论面对的是情绪激动的维权者还是哭泣的老弱妇孺,都给予了耐心的解答、关怀和帮助,其中海印所的梁莉律师和海智所的卢彩虹律师还收到了咨询人专门送来的感谢信。

  2.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依托司法所建立街一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5年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律保障,共为街道办事处和村社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和章程173份,提供各类法律意见202 件,参与协助街道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33宗,其它专业法律服务45件。

  3.做好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试点工作。选取赤岗、滨江、南石头、凤阳和瑞宝等街道的10个社区作为试点,并依托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注重工作指导,制定工作标准,对信息公示牌内容、工作人员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台账填写、来访登记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实体平台的服务质量。2015年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9285件。

  4.公职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2015年我区公职所为区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共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及规范性文件72件,参与矛盾纠纷调处2件,其中参与琶洲A区地块拆迁补偿纠纷、国资局南华地块拆迁纠纷,为区职能部门或街道提供法律意见66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近300人次。

  (四)法律服务业得到持续发展

  切实履行职能,做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服务协调工作,积极指导辖内法律服务机构规范、依法执业,不断推进我区法律服务业发展优势。

  1.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做好律师所日常服务工作,2015年共审核新所设立、场地变更等各项申请业务18件,我区辖内律师事务所逐年发展,仅2015年度新设所11家,目前我区辖内律师事务所已达38家。积极帮助律师事务所规范经营、执业,2015年实地走访了20家律师事务所,帮助符合条件的律师所创建规范律师事务所;顺利完成对辖内33家律师事务所的2014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搭建律师所与检察院的交流平台,组织我区律师所负责人到区检察院参观并举行座谈交流,促进律检关系。做好律师推荐工作,向我区法学会推荐18名律师成为理事和会员;根据区人防办、区残联、区更新办、区公安分局和官洲街等单位的需求成功推荐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2.公证、司法鉴定服务地区中心工作功能进一步加强。2015年,海珠公证处为海珠区公立幼儿园和小学升初中电脑派位、“阳光征兵”摇号定向现场会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为残疾人、老年人办理上门公证30多宗,为社会各界提供查验公证书服务413宗;加大与区内司法所的业务联系,定期上门了解群众需求,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派发便民服务卡和宣传资料,坚持不懈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海珠公证处、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积极做好海珠湿地、官洲生物岛、旧村改造等征地拆迁中涉及集体和个人资产有关问题的公证和司法鉴定问题,为有关部门做出相关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3.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大力发展和培训。组建专业化法援队伍,组建了专门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志愿律师现已超过100名;在现有的海珠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中初步遴选了22名执业3年以上、具有丰富刑事案件办案经验的律师组成首批刑事速裁程序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加强业务培训,结合法援案件办案特点组织了3次办案交流会,邀请公、检、法等各办案机关负责人为志愿律师介绍刑事速裁程序业务;结合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式使用、上级新的工作要求等专题,编印简明教材并组织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进行培训,各司法所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召开工作总结座谈会72场次。

  二、存在问题

  2015年,我区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发展有待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法律援助服务站点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平台运营机制有待完善。

  三、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区法律服务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上水平、走前列”为目标,创新理念、服务发展、破解难题、真抓实干,推动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升级,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

  (一)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一是进一步发挥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群众的作用。 二是不断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和相关工作机制,丰富服务形式,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三是进一步强化管理部门的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加大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力度,持续提高社会知晓度。五是继续做好律师资源配置和各类服务保障工作。

  (二)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一是不断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树立法律援助良好形象。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理顺刑事法律援助办案流程,努力解决律师执业“三难”问题。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智能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服务网络。二是不断完善实体平台工作机制,保障平台运营有序。三是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发挥实体平台的服务效能。

  (四)加强服务、协调,推动法律服务业良性发展

  一是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为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地区发展搭建平台和创造条件,促进我区法律服务业发展。二是加强协调,帮助解决法律服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优化执业环境。三是进一步发挥公证、司法鉴定服务地区中心大局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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