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局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围绕区中心工作,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创新求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我区荣获了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是全市11个区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区;我局法援科被市司法局推荐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候选单位,琶洲国际会展区域调委会被省司法厅推荐参加全国模范调委会评选。我局获市、区表彰的干部有14人次。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提升人民调解综合水平,和谐稳定大局进一步筑牢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2016年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日常、专项纠纷排查285次,预防纠纷413件。调解基层纠纷3291宗,涉及人数1.05万人、金额7482.05万元,调解成功3290宗,成功率为99.97% ,履行率为100%,实现了“零激化、零上访”。区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和海珠交警派驻点成功调解纠纷220宗;全区19个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建立至今共成功调解损害赔偿、邻里、生产经营等纠纷1090宗。
2.不断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制定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综治维稳、信访、应急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和联动,形成多部门联合“会诊”、联动“出诊”的调解工作格局。
3.不断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重新调整全区257个社区居委调委会委员数量、结构,全区147名社区法律顾问全部担任社区调委会副主任,并全部完成备案登记工作。创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按照省司法厅工作要求,通过层层检查、筛选,最终确定南洲街调委会、华洲街龙潭社区调委会为我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提升人民调解卷宗规范性,探索制定《人民调解告知书》及相关送达回执,不断完善调解文书。
4.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加大宣传力度,2016年我区共开展各类人民调解宣传101场次,参与群众达3.18万人。加强工作交流,3月我局作为全省两名实务工作者代表之一,参加省人大关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的专家论证会并发言,其中两条意见被采纳。7月我局又代表广州市在该《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上发言,为地方性法规立法及实施建言献策。
(二)提高管控能力,“两类人员”管矫能力进一步增强
1.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推进“定位手环”电子管理工作。定期对出入境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对5名违规出入境人员进行了书面警告,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监管措施。
2.完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每季度学习例会制度、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走访调研制度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完善与公检法和监狱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积极落实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3.推进购买司法社工服务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23名司法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升司法社工队伍业务水平,先后开展司法社工业务培训2次,;做好司法社工中期评估工作,承接我区司法社工服务项目的12个社工机构的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4.强化社区服务和集中教育两个“8小时”。建立了上涌果树公园、庄头公园、海印公园三个社区服务基地,2016年共开展集中社区服务12次,共有723人次参与;建立邓世昌纪念馆和潘鹤雕塑园两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2016年共举办4场集中活动、共有180人次参与。
5.落实人性化帮扶工作。2016年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狮子会”等社会力量共慰问困难“两类人员”494人次。健全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2016年我区2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和各街道39个过渡性安置点共成功安置“两类人员”35名;联合人社部门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
(三)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辖区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
1.启动“七五”普法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召开“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并审议通过了《海珠区关于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海珠区委宣传部、海珠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机制。
2.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2016年我区普法讲师为各中小学校讲课64次、听课学生达4.12万人,校园法律顾问共到校上法治课48次、开展法律咨询120次、调解校园纠纷18次;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普法讲师作用,该基地普法讲师共为军训学生上了92场次法治课,受教育学生2.03万人;组建海珠区普法志愿服务队,成员是广东财经大学法律专业的18位优秀青年志愿者,并先后被安排到辖内6个街道所属中小学校为学生讲授法治课。
3.结合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围绕安全生产、校园禁毒等中心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在全区18个街道组建了禁毒宣传队,开展禁毒宣传36场次。做好2016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并于“12.4”期间在全市率先组织开展法治楹联征集活动。
(四)完善各工作环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
1.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结合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积极规范法援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情况核实流程,修订法律援助申请的格式文书,畅通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实的渠道;2016年我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69件,同比上升11%,来电来访免费法律咨询6132人次。
2.拓展法援服务网络。建成符合广东省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标准的服务大厅;在18个街道建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江海街江贝社区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成立了“海珠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专家律师服务队”。
3.组建法律援助专家律师组。在现有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中选拔有丰富承办经验的律师,组成承办少数民族案、刑事重案、未成年人案、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群体性劳动争议和人身损害案等方面的专家律师组,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4.完善刑事速裁法律援助机制。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完善刑事速裁程序启动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辩护律师提出适用速裁程序建议的操作规程,做到“简程序不减权利”;2016年来共指派了4件刑事速裁程序法律援助案件,驻区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30人次。
(五)深化基础性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1.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继续稳步开展。2016年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8119件,其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讲座)活动1444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956人次、参与人民调解222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96次、提供法律援助6件、其他服务395件;培训指导社区法律顾问认真使用省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我区257个社区的相关工作记录缺漏总数为全市最低,工作记录完成率达到了99.2%。组织开展2016年度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的签定工作,257个社区与147名律师签订了对接服务关系。全面完成2016年两次的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和落实经费补贴,考核合格率为100%。我局在全省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同时也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就该项工作作了发言。
2.为基层部门单位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16年区公职所和各司法所共为街道办事处、村社或区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律意见445件,参与、协助信访、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45宗,提供其它专业法律服务246件。
3.做好对律师所和律师的日常指导服务工作。指导新设律师事务所2家,指引变更业务办理5家,上门走访律所15家,对律所的规范化经营进行现场检查;严格开展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促进辖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发展;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为律师参与政府服务搭建平台,协助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社会律师参与政府依法治理、科学决策搭建平台和桥梁。
(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事业基础进一步牢固
1.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力度。2016年我局共收到锦旗60面,表扬信78封。拓宽培训机制,多形式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对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知识讲座、专题户外拓展活动等各种形式,进一步巩固业务知识、解决业务难题、提高业务水平;2016年我局积极组织了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2场次,参与人数达980人次。加强廉洁自律教育,通过邀请纪检组组长讲党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正反面典型教育、等各类型廉洁文化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线,全年无出现违纪违法现象。
2.扎实做好党建、工会、计生工作。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两学一做”系列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加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丰富工会活动,通过开展“职工开心农场”、干部职工生日茶话会、参观教育基地等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完善工会基础保障,及时慰问患病、生小孩干部、家属,在重大节日开展送温暖活动,主动关心、爱护老干部,及时做好对困难老党员的慰问工作。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我局是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考评达标单位。
3.积极做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细化、完善五好司法所考核标准,在日常规范化建设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2016年我局沙园司法所被市司法局选定为我市示范性司法所,沙园司法所结合相关要求对办公场地进行了功能布局重新设置和装修;各科室也给予业务指导和支持,努力突显沙园所工作亮点。
4.努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2016年我局挂点广东大埔县高陂镇三洲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派出一名干部到扶贫村担任驻村干部,将通过三年的帮扶帮助该村48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我局领导先后四次带队到三洲村开展走访调研,全面了解情况,为三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下良好基础。
二、存在问题
2016年,我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标准不断提高,在政法编制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有待我们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整合社会资源,应对和满足新任务、新挑战。二是我局目前工作思路、工作效果与上级要求、群众期望存在一定差距,有待我们开拓思路,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三是干部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我局将继续立足保障民生、服务大局,发挥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和职能作用。
(一)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能力
一是在条件成熟的行业或区域探索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二是加强对基层调委会的指导,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衔接工作机制,不断整合社会资源,总结工作经验,继续探索创新人民调解与其他部门、其他行业领域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培训和保障激励机制相结合,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综合能力。五是加强排查、防范和研判,发挥现代信息网络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作用。
(二)不断提高特殊人群管控能力
一是探索新一年政府购买司法社工服务的工作模式、内容和标准,不断发挥司法社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二是扩大电子手环使用覆盖面,细化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措施,不断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和教育力度。三是整合社会力量,拓展新的安置基地,不断加大对困难“两类人员”的帮扶力度。
(三)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深度和广度
一是进一步推进“谁执法 谁普法”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整合资源,不断推进“七五”普法规划。二是树立“大普法”意识,继续推进“一司法所一普法品牌”活动。三是启动我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四是进一步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凸显法治宣传实效。
(四)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继续与区民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进一步规范法援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情况核实流程。二是以抓好刑事速裁程序法律援助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刑事法律援助办案流程。三是不断优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开辟群体性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五)不断细化基础性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律师配置、签约、年终考核、培训指导和宣传等各环节工作。二是加强对辖内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指导和支持,不断推动我区法律服务业良性发展。三是协助推动市律师协会在我区成立工作委员会,加强律师自律管理,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六)不断打牢司法行政事业基础
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打牢队伍思想基础,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加大干部职工队伍工作考核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继续开展好干部职工送温暖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积极性和凝聚力。四是进一步完善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依托社区法律顾问,实现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五是推荐1-2个条件成熟的司法所创建为示范性司法所,以点带面推动我区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六是继续做好大埔三洲村三年精准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