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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4 15:00: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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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珠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联系电话:020-89185366)
一 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6年)》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的、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审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安排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二是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避免纸质公文的印发与上网公布之间脱节,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贯穿于公文生成的全过程,我局制定了审核、发布的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即及时将可公开信息予以发布。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按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多种公开的形式,如在政府网站、本单位网站、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依托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信息载体面向社会公布了大量各类信息。
本单位2016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96.95%。为便于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主要包括:
一是政策规范类。如《2016年海珠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招生工作方案》《2016年海珠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公办初中一年级工作方案》等。
二是规划计划类。如《2016年海珠教育工作意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三是教育动态及服务类信息。如《2016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拟录用人员公示》、《关于公办初中外国语学校英语特色生网上报名的通知》、学校各类活动等各类信息以及我区教育情况全面介绍等。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份,已100%办理完成。通过我区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haizhu.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件。
四 咨询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各类咨询583次。
部门网站总访问量累计约205412次,点击率较高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教育信息、通知公告、招生考试。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六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2016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学校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等。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制定改进措施如下: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政务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八 说明与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1183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1147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4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4 |
申请总数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0 |
2.传真申请数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0 |
4.网上申请数 | 2 |
5.信函申请数 | 2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4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0 |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 0 |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 0 |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0 |
行政诉讼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