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部门项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公共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等级注册;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四)承担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及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督管理,组织市场主体开展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管理和使用,依法开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和信用预警等服务。
(五)负责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依法规范和维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六)负责组织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七)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济活动;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品市场和经营场所商品流通领域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十)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十一)负责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调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环境和消费维权政社公治。
(十二)拟订并组织适时提高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名牌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的实施;负责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推进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配合商品质量抽检和抽查后处理工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
(十三)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及资金资助,监督商品条码、公共信息标志的应用工作。
(十四)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的证后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监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部署要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5月组建成立。2016年为以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在海珠区进行部门预算编制的第一年,因此没有与往年的预算对比数据。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单位性质 |
1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单位 |
2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 参公事业单位 |
3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经济信息室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广州市海珠区消费者委员办公室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广州市海珠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331人,在职实有人数320人,其中:行政编制252人、事业编制18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其他编制49人;离退休人员236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3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9,808.24 万元(详见表一),其中:本年收入9,808.24万元,本年支出9,808.24万元。
二、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预算9,808.24 万元(详见表二),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08.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808.24万元),占100.00%。
三、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全口径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支出预算9,808.24万元(详见表三),包括:基本支出8,466.93万元,占支出预算86.3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90.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35.36万元;项目支出1,341.31万元,占支出预算13.68%,其中:部门项目支出9,808.24万元。
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6.69万元,占65.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6.96万元,占25.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79万元,占1.07%;住房保障支出811.81万元,占8.28%;科学技术支出28.00万元,占0.2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9,808.24万元(详见表四),其中:基本支出8,466.93万元;项目支出1,341.31万元(其中:部门项目支出1,341.31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
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6.0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6.9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7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11.81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28.00万元。
3.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40.95万元(具体详见表五)。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341.31万元,其中:部门项目支出1,341.31万元(具体项目详见表六)。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4.50万元(详见表九)。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5.00万元,主要是主要用于经上级和有关部门批准,参加出国(境)外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监管等专题的培训和考察。
2. 公务用车运行费164.9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巡查、专项整治、等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及保障一般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外省市区相关单位到广州学习交流接待等开支。
五、会议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预算9.54万元(详见表九),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各项会议支出。
六、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3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33.0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表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