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村振兴资金政策专栏

海珠区2022年7-9月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各项补贴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05 14:37:45 来源:海珠区人社局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做好对口帮扶贵州省毕节市、黔南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1071号)和《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海珠区乡村振兴局 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珠区促进贵州省贵定县、瓮安县、福泉市脱贫人口转移就业补贴方案〉的通知》(海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海珠区2022年7-9月促进贵州省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各项补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020-34384580)或书面方式(邮箱地址:gzhzjyzx@21cn.com;邮寄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二楼)向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提供具体内容和事实证据。我局将根据反映情况调查核实,并对来电来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 海珠区2022年7-9月招用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脱贫人口就业生活补助公示信息表

     2. 海珠区2022年7-9月招用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励公示信息表

     3. 海珠区2022年7-9月招用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个人部分)公示信息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