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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街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05-03 11:22: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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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依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街道的实际,决定对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41127日至201526

二、组织领导:

  长:苏明庆(凤阳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雪红(凤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巫洪华(凤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淑妍(凤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钟智江(凤阳派出所所长)

洪生通(凤阳食药监所所长)

王永慧(凤阳工商所所长)

组 员:陈家仪(凤阳街道社区中心负责人)

蓝锦辉(凤阳街道城管执法队队长)

王东强(凤阳街道城管科科长)

黎健伟(凤阳街道流管中心负责人)

  合(凤阳街道综治办负责人)

刘志荣(凤阳食药监所副所长)

  坤(凤阳工商所副所长)

陈俊星(凤阳派出所副所长)

      各社区居委主任以及中小学校长

办公室设在食药监所,洪生通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陈家仪、王东强、王坤、刘志荣。成员:食药监所全体工作人员、社区中心、城管科、城监中队、各居委主任。                                                                                                                                                                                                                                                                                                                                                                                                                          

三、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整治内容

1.对街道辖内所有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各种小卖店、饮食档、小摊贩进行登记造册、清查整治、规范管理。

2.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隐患。

3.对学校内的商店进行检查登记,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学校落实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二)具体措施

1.各居委对自己辖内校园周边200米内和学校园区内部的各种小卖店、饮食店进行地毯式摸查,逐个检查经营店档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并制表上报。

2.工商或食药监对不具备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餐饮服务要求的,责令立即整改,整改效果不佳或逾期不改者由相应的监管部门进行处罚,乃至吊销证照;

3.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严格禁止其制售食品;

4.严厉处罚并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特别是对流动商贩经营的加工食品要坚决予以打击;

5.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的食品。重点是对儿童、青少年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面、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要特别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6.严厉打击销售无“QS”标示的食品、假冒仿制知名品牌食品、过期食品、霉变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以及“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

四、职责分工

一)凤阳食药监所(整治工作办公室):对学校内部及200米范围内食堂、食品店、饮食店、食品加工场所进行执法整治。

(二)党政办:负责后勤保障、人员、车辆调配、宣传等工作

(三)社区服务中心 :负责拟定工作方案、整治方案,协助党政办的人员调配,协助工商、食药监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四)综治办:处理在整治工作中涉及到的维稳、应急事件

(五)流管中心、社区居委会:摸查街道辖内各种食品加工、销售场地、档口等情况,发现非法加工、售卖食品行为立即报社区服务中心或食药监所。

(六)城管科、城管执法中队:安排人手负责对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的食品流动摊贩、学校周边占道经营的饮食店档进行监管与执法。对学生午休、放学及住夜间时段守点监管,协助食药监所开展整治行动。

(七)凤阳工商所: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协同食药监开展整治行动。

(八)凤阳派出所:同食药监、工商一道开展整治、巡查行动,对违法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

(九)中、小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对自身物业的管理,积极配合街道、职能部门的整治清查行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宣传、摸查阶段(20141127日至123日)

1.召开由街道、学校、社区、村社等人员组成的动员大会,深入发动各种力量,确保思想上足够重视,效果上有重大突破。

2.印制宣传小册子、海报,在学校周边张贴、派发;在主要通道、学校周边悬挂宣传横幅,有效发动社会力量,让广大居民高度关注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3.社区、流管站对学校200米范围内的食品加工点、食品销售档、餐饮铺进行彻底摸查造册报社区服务中心,便于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整治清查阶段(201414日至2015131日)

1.城管科、城管执法中队对学校周边的流动商贩进行查扣、罚没。

2.社区中心每周制定不少于2次的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由食药监、工商、派出所等部门、科室人员组成的联合清查整治行动;及时向区府有关科室报告清查整治情况。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521日至6日)

总结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建立街道、食药监、学校、社区、派出所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健全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防止食品安全问题反弹。

五、目标及要求

(一)目标:

1.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确保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是社会的期盼,也是每一个父母的期望。

2.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构建学生健康成长的安全屏障、打造社会和谐。

3.力求避免食品安全事故。

(二)要求

1.各相关科室、部门要对本次整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

2.密切协同、打造合力、形成高压;出成绩、见效果。

3.在清查整治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自觉带齐相关执法文书、取证工具,对违法行为要做好照相、录像等取证工作。

4.参加清查整治行动的人员,要依照具体的行动方案及时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凡配有制服的要统一穿着制服,配带工作证或行政执法证。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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