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洲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官洲街关于开展出租屋“人屋”登记纳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官字〔2016〕4号
官洲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官洲街关于开展
出租屋“人屋”登记纳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官洲街关于开展出租屋“人屋”登记纳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官洲街道办事处
2016年1月29日
官洲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印发
官洲街关于开展出租屋“人屋”登记纳管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广州市出租屋专项整治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3年行动计划(2015-2017)》(穗来穗领〔201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摸清我街流动人员底数,完善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措施,根据区的统一部署,我街将认真开展关于出租屋专项整治“人屋”登记纳管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街成立官洲街道出租屋专项整治“人屋”登记纳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流管中心。
总 指 挥:丘世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黄伟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永康(官洲街派出所所长)
组 长:李 旺(官洲街派出所副所长)
程志晖(街道流管中心主任)
程伟瑛(街道流管中心负责人)
成员由派出所(15人)、流管中心(全体管理员)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街创建平安幸福出租屋小区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出租屋“人屋”登记纳管专项行动工作,力争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登记纳管率达95%以上,全面掌握我街来穗人员的基本信息,不断完善各项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出租屋登记纳管工作,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二)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住改仓、燃气隐患)排查工作。
(三)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防范能力。
四、行动时间、集中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18:30-21:30时,每月单周星期三;双周星期二、四;
2、集合:具体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五、职责分工
流管中心:负责前期信息收集、组织协调等工作,制定出租屋专项整治“人屋”登记纳管行动路线,落实来穗人员信息资料登记,及时收集信息、汇总信息资料,完善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流动人员服务管理。
街道派出所:参与出租屋专项整治“人屋”登记纳管行动工作,加强信息的汇总研判,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置和全面防控工作,做好现场检查和警戒工作,维护行动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区的统一部署,落实流动人员信息资料登记工作,做到信息登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注意方式方法
专项行动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密切留意现场动态,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统一服装要求
参加行动的人员,凡配有制服的要统一穿着制服,配带工作证、红袖章或行政执法证上岗,并准时集中。
(四)做好数据总结工作
通过本次行动全面掌握流动人员基本信息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台账,不断完善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并于每周五向流管中心上报《官洲街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官洲街消防及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及《官洲街住改仓数据统计表》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