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3 11:20:29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分享到:
浏览量:-

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海珠区“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广新局反映。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月18日

广州市海珠区“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质升级的关键时期。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作生产更好更多的优秀文艺作品,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形成岭南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是我区“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为探索文化科学发展方式,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打造海珠文化核心竞争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文化发展优势 

  海珠区是广州市的传统老城区之一,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化名人辈出。“十二五”时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名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化名区“1+3”系列文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区文化馆、图书馆为国家一级馆,区博物馆为国家三级博物馆。全区18个文化站均为省特级站,共有社区文化室265个、文化广场262个、区图书馆分馆11家、“社区书屋”75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街道基层服务点18个、“绿色网园”15家、军民共建图书服务点5个。城区文化品位明显提升,黄埔古村人文历史展览馆等代表性文化工程相继建成开放,“岭南书画艺术节”、“珠三角咸水歌会”、“岭南古琴音乐会”和“岭南祠堂文化节”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合唱《magosarutafa》《我心歌唱》、古琴弦唱《古埠听涛》获国家“群星奖”。2011-2013、2014-2016年度连续两次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国家级3项、省级12项,古琴艺术(岭南派)作为2014年全省唯一一个国家级非遗项目数字化试点项目参加全国交流;29件(套)可移动文物被定级为国家三级文物。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广州T.I.T纺织服装创意园被评为“市第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广州国际媒体港是市首个全媒体服务基地,广州包装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荣获首届“广州市优秀文化企业”。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文化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发展文化产业、拉动文化消费提供了新契机;互联网等高新科技迅猛发展,为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广州打造世界文化名城和海珠建设宜居宜业的花园城市,对文化建设同步跟进提出了新要求。但同时也要看到,海珠文化特质、品牌形象的定位仍然较为模糊,岭南书画艺术节、岭南古琴音乐会等大型文化活动的公众参与度仍然不够。文化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数量及质量仍亟待提高,园区内企业多是各自为营,资源共享程度较低,产业“集而不群”。产业相互间缺乏关联机制,没有形成布局集中、特色鲜明的产业链。公共文化设施不足,分布不均衡,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创新。文化保育、活化方面与打造“文化名区”要求不对等,文化载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时代主题,紧紧围绕海珠“建设一个既有国际都市气息又有生态魅力,既有时尚潮流又有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中心城区”总目标,推进文化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文化软实力,修复人文生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实“文化名区”内涵,为我区“争创人民满意的理想城市建设典范区”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舆论力量。 

  四、发展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深入推进文化建设,把海珠建设成为文化设施一流、文化精品纷呈、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市场规范、文化形象鲜明、文化魅力十足的全国“文化名区”。 

  (二)分目标 

  1.打造“广州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首善之区”。公共文化设施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全区每万人拥有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每个社区建有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广场或绿地。群众品牌文化活动在全省具有广泛影响力。继续保持文艺精品创作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海珠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便捷之区和体验之地。

  2.打造“广州现代文化产业核心区”。文化产业要素不断集聚,结构继续优化,新兴文化业态快速壮大,高端产品、原创产品比例不断提高,完成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一批差异发展、互为支撑、特色突出、布局合理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海珠跻身全市文化创意经济发展第一方阵,力争有2-3个产业项目成为全国龙头。 

  3.打造“岭南文化中心区”。在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文物和发展好文物事业上有新突破,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濒危项目得到有效保护,重点文物保护、博物馆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打造和提升“海上丝绸之路”、“岭南书画”等文化品牌,形成一批历史文化主题区域,突出城区个性,活化集体记忆。培育一批生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继续发掘我区其他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线索与保护工作,确立和巩固全省保护传承岭南文化中心区的地位。 

  五、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突出“新岭南文化轴”,配合完成广州美术馆、广州博物馆新馆、广州文化馆等建设。建成并开放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含青少年宫、图书馆各一座),增加文化活动基地面积。区图书馆分馆达到15家以上,重点打造具有街道特色的主题社区图书馆。加强城市文化广场和休闲绿地的管理和使用,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与区内创意产业园、公园、商场乃至咖啡馆、独立书店等机构共建共享,利用我区宣传平台,为上述机构的公益性讲座及其他活动提供推广帮助,拓展文化服务。 

  2.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完善群众文化优秀作品的创作、选拔、奖励和推广机制,鼓励区内文艺骨干、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投入文化作品创作。以参评“群星奖”、“广东省音乐舞蹈花会”、“广州文艺奖”等大型比赛为契机,每年打造1-2个体现时代主旋律、弘扬广府文化特色、真实反映群众现实生活的精品项目,并创新文艺传播方式和手段,不断增强城区文化影响力。 

  3.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推动互联网与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的融合,进一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完成“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海珠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整合区文化馆、图书馆、文博中心数字网以及区域特色资源库,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服务信息查询、电子地图查找、活动预约、场馆点评等一站式在线交互功能,依托综合性“文化云”服务,实现全区文化信息同步化、文化服务模式多元化。以广州市建设“图书馆之城”为契机,实现全区各公共图书馆的智能化管理,推进“互联网+图书馆城区服务”模式。 

  4.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行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增加产品和服务总量,积极扶持私人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项目建设,协助私立文化机构的非营利活动宣传推广,对群众自发开展的文体活动给予支持,使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重要推手。 

  5.探索专业化办节模式。吸引民间组织参与“岭南书画艺术节”、“珠三角咸水歌会”、“岭南古琴音乐会”、“祠堂文化节”等品牌群众文化活动的投入、策划与筹办,向群众普及我区非遗项目及内容,开发节庆活动纪念品、工艺品,提升文化品牌的影响力。策划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节庆活动和大型赛事,打造珠江文化品牌,丰富群众滨水活动体验,带动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 

  (二)推进文化产业提升,打造城市“文化链” 

  1.促进文、商、旅融合。加快推进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广州文化创意产业园(首期)、珠影文化创意产业园、广州小洲影视文化产业园杜比全景声录音棚、广东现代广告创意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利用海珠的生态和文化资源,以会展业为龙头,大力发展会展旅游、会展商务休闲等产业,实现会展业与都市休闲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商贸业的互融互通。在协同发展中,优先支持传媒、现代广告、商务会展、时尚创意四大支柱产业,整合提升文化旅游、包装印刷、文化艺术三大优势产业,着力培育新媒体、文化电商两大潜力产业,用文化力量聚合、延伸三次产业链条。 

  2.引导传统文化产业向特色化、混业化转型。利用中央倡导的国企改革契机,政府提供资金扶持、策划宣传推广活动,培育创意、生产、营销的优质全产业链结构,增强实体书店等传统文化产业的消费体验性,促使其通过找准定位,展示销售周边文化产品,举办讲座、沙龙等文化活动,为群众营造公共文化空间。 

  3.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的不竭动力,打造海珠科技创新带。着力创造人才优势,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发展新兴业态。抓住文化电商崛起的机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完善独具特色的产业链,提高集聚区核心竞争力。 

  (三)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 

  1.推进城市历史风貌保护。完成南华西街、洪德巷、龙骧大街等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全面普查和保护利用,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延续历史文脉,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历史文化。筹建七星岗古海岸遗址公园并开展雕塑立碑工作。挖掘、串联、整合散落珠江沿岸的文化遗产,梳理现存的各级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历史水系、港口码头、工厂旧址等工业遗产,将珠江前航道即滨江路一带的散落文物景点,如樕珠桥、海幢寺等串联成旅游线路,讲述广州城市故事。 

  2.完善博物馆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国有博物馆实行法人治理。强化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增加面向中小学生的陈列展览项目和教育活动项目。鼓励支持社会参与博物馆事业,积极扶持私人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项目建设。积极拓展博物馆的文化休闲、文化消费功能,优化观众参观体验,培育开发博物馆文化产品。建设广式硬木家具(广州木雕)博物馆,研究、保护传统工艺,发掘、宣传文化精髓,提高广式木雕家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活化利用田心扬巷文物建筑扩大邓世昌纪念馆(海珠博物馆)展陈面积。 

  3.激活文化遗产生命力。在晓港公园打造岭南书画艺术平台,建设包含陈列馆、交流展厅、艺术画廊、创作工作室、岭南艺术研究中心在内的岭南书画艺术文化中心,吸引陈金章等岭南书画名家入驻,形成创作、展示、交流、研讨、教学于一体的公益性平台,进一步发扬光大岭南书画文化。围绕岭南书画艺术文化中心,扶持、引导分散在广州美术学院周边的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有特色的海珠区书画一条街(岭南文化产业聚集地)。进一步开发“海上丝绸之路人文历史景区”,将黄埔古港古村代表性景观点串联成一条长约3公里的旅游观光线路,将黄埔直街打造成“岭南民间工艺一条街”,并通过举办岭南祠堂文化节、北帝诞等节庆活动,再现“千年商埠”风貌。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投入机制。继续加大区公共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确保区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低于区本级财政总支出的1%。鼓励个体、企业和社会其他力量办文化,建立多渠道的社会投入机制。 

  (二)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文化名人个人工作室补贴办法、特殊文化人才奖励办法,积极引进高端文化人才。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队伍。 

  (三)完善文化发展政策。对文化创意企业在建设用地、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服务、对外贸易和技术合作等方面给予扶持。 

  本规划施行后,将按照《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章的规定执行决策后评估制度。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