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城管和执法局反馈。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7日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十四五”规划
目录
前 言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城市管理取得的成效
(二)对标美丽宜居花城,城市管理任重道远
(三)“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面临新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环卫现代化管理,打造城央生态宜居区
(二)提升市容市貌品质,打造高颜值海上明珠
(三)加强燃气服务管理,优化用气营商环境
(四)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设高效法治政府
(五)建设智慧城管,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经费投入
(三)完善政策法规
(四)强化社会支撑
(五)强化监测评估
附件:“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表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海珠区打造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海上明珠,建成具有经典魅力、时代活力和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中心城区的最关键时期。海珠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为战略引领,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幸福广州、美丽广州贡献海珠城管力量。
城市管理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广州市海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城市管理业务领域的细化,是《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在海珠区的分解落实。《规划》牢牢树立法治思维、系统观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以城市运行问题为导向,狠抓短板和弱项,以更大魄力更实作风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城市管理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区城管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协同全区各街道围绕创建“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的城市管理工作主题,加快推进城管各项事业发展。整体而言,“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顺利,设置的42项指标中,6项指标在市层面完成,其余36项指标已完成35项,城市管理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城市管理发展上新台阶,有力支撑了海珠区城市综合功能出新出彩。
1.环卫管理持续优化
(1)环卫管理进一步规范
组建海珠区城市管理局保洁服务保障中心(即监检中心),实现区、街范围自主保洁,健全长效保洁机制;规范作业标准,制订印发《海珠区环卫保洁“六定”工作方案》和《海珠区环卫作业手册(环卫工人部分)》,明确责任;实现“四统一”,作业标准统一、作业时间统一、经费标准统一以及垃圾收运统一。进一步健全行业管理,加大对环卫工人队伍的关爱力度,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完善环卫作业保障设施,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环境,建设“环卫工人生活驿站”、环卫工人饮水点64个。
(2)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
推进环卫公厕建设,完成202座环卫公厕的升级改造和131座“内设厕所对外开放”标识牌的安装工作;推进并完成5座装配式公厕建设;以草芳围环卫公厕为试点,探索“以厕养厕”的公厕管养新模式。推进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完成瑞宝、南洲街地埋式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完成土华站、沥滘站等23座垃圾压缩转运站的升级改造;完成建基路站、革新路站等23座垃圾压缩转运站的喷淋、20座负压除臭设备安装工作。推进生活垃圾收集点改造,完成393处生活垃圾收运点的升级改造;完成果皮箱更新换代;通过收运点往次干道、内街巷迁移以及推广车载桶装等方式,优化收运工作,确保垃圾装运不占主干道。
(3)垃圾分类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海珠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精准打造72个样板小区,推动辖内675个机团单位、844个居住小区、328个经营区域和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1409个小区均实现楼道撤桶,优化建设1584个生活垃圾投放点。创新分类机制,通过引入广船环保“GSI”智能分类体系、试点“分类积分宝”项目、推行益趣科技智能化垃圾分类服务及试行积分兑换等方式提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目前全区分类收运至市生物质处理厂的厨余垃圾超280吨/日,可回收物收运量超1000吨/日,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分类收运体系进一步强化。建立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5个完整的收运体系,着力推进“干湿分开”工作,规划设计“其他垃圾”收运路线152条,厨余垃圾收运路线13条。加强硬件配套设施,全区设立大件垃圾收集点32个、园林绿化收集点46个、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25个和贮存库3个、厨余垃圾收运点90个,配备其他垃圾压缩车193台、厨余垃圾收运车22台、大件垃圾收运车6台、园林绿化车1台、有害垃圾收运车1台。海珠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已基本建立,有效衔接源头分类投放和末端分类处理环节。
建筑废弃物管理日趋规范。落实建筑废弃物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偷倒整治工作。积极推动居民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印发工作制度规范居民装饰装修垃圾处置流程和管控措施。有效拓宽建筑废弃物处置渠道,完成了4处建筑垃圾水上运输中转码头,1家循环利用生产企业,2处循环利用生产点(线),1处大型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分拣处置点的建设。
(4)环卫保洁做细做实
环卫保洁水平进一步提升,落实环卫工人岗位职责,实施16小时保洁,重点区域实行18小时保洁,“三路三片区”及重点路段进行4次普扫;落实应急保障任务,扎实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环卫保障工作。机械化作业率进一步提高,采购环卫车辆243台,环卫作业加水点15处,提升主次干道路面扬尘污染控制等机械化作业水平和环卫工作效率,全区主干道机械化作业率达到100%。水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采购无动力保洁船55艘、河涌自动清捞装置2套,完成20处垃圾上岸平台设置建设工作,扎实做好辖内74条河涌水面清捞保洁工作;建立高效的河涌管理微信群、广州河长APP等信息上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开展“五清”“清漂”“洗河”等行动,全面加强水域保洁工作,年均出动保洁人员63000余人次,清捞各类垃圾5900余吨,确保全区河涌干净、清洁。
2.市容市貌品质进一步提升
(1)社区容貌焕然一新
容貌示范社区创建成绩显著,成功创建超20个“容貌示范社区”,切实改善社区环境卫生和容貌,提高居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效果良好,全区共签订责任区告知书29627份,签订率达96.30%,知晓率达96.30%,赤岗街、南华西街、南石头街等被评为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示范街。
(2)户外广告招牌管理逐渐规范
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发现并处理违法设置广告、招牌问题共8765宗,处理12345政府热线投诉户外广告和招牌咨询案件124宗,发出交办函17份,累计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8165平方米。
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监管力度大。加大巡查和对违法设置广告整治力度,保持日常市容景观秩序;广交会和国际龙舟邀请赛等重大活动期间,加大楼顶广告牌、户外广告破损、乱拉挂等现象整治力度;台风季期间加强对广告的安全检查和隐患处理。引导招牌规范设置,签订门店招牌安全责任告知书,共指引商家设置招牌103宗,签署告知书14089份。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检测与评估工作扎实推进,委托第三方安全检测公司对新港西路、广州大道南等路段的招牌进行安全检测及评估工作。
(3)井盖安全监管到位
印发《关于汛期井盖设施隐患排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井盖设施日常巡查,及时跟进有关投诉或问题的处理进度,做好井盖设施日常巡查及维护管理工作。每年台风季期间加强对雨水口垃圾清理和井盖安全巡查,安排专人清理雨水口,保障雨水排放畅通。仅2019年全区共出动1354人次,排查井盖24810宗,发现问题井盖数量1462个,其中市政排水井盖1251个,其他权属单位井盖211个。
3.燃气发展实现新的突破
(1)管道燃气覆盖用户快速增长
“十三五”期间我区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广州市管道燃气三年发展计划》和《广州市管道燃气三年提升计划》,加快推进海珠区管道燃气发展工作。2016年提前完成“2014-2016年”燃气发展三年计划,被市评为“突出贡献单位”,2019年超额完成“2017-2019年”燃气提升三年计划,“十三五”期间我区居民用户新增覆盖15万户,新增点火约6万户,管道燃气覆盖居民用户达52.24万户,覆盖率达82.82%,对比2014年的覆盖率42.6%,实现管道燃气覆盖率增长将近翻一番。
(2)瓶装液化气经营管理日趋规范
联合公安、来穗、街道等部门,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行为。查处无证经营黑点120家,没收液化石油气钢瓶5000个,查处非法运输、流动销售液化气车辆20台,拘留非法经营液化气人员8人,有力遏制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行为。依法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对辖内39个瓶装液化气供应站核发经营许可证,对符合申请设置燃气三级供应站、燃气便民服务部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和备案。依托全市燃气管网信息化平台,推进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平台建设。
(3)燃气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
逐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从局到街道构建燃气安全管理网络;制订一系列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主动加码,狠抓燃气设施巡查监管,实现每周对燃气站点及管线进行1次“全覆盖”检查,远高于《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的要求;创新燃气管道“四个一”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对燃气管道的保护力度,极大减少第三方施工对燃气管道的破坏。全面加强燃气设施和管道的安全隐患排查,制订并下发《关于报送燃气行业重大风险点的紧急通知》,通过主动评估风险、前移防范关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聚焦安全隐患突出领域,重点加强液化石油气储灌站、餐饮场所、出租屋燃气安全监管。通过全方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全区燃气安全防控能力极大增强,有效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
4.综合执法坚强有力
(1)执法体制更加完善,执法队伍明显加强
自城管执法队派驻街道管理后,增强了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属地主导作用,面对城市管理的难题,街道能够迅速反应,调动执法队及时进行查处,形成多部门联合整治态势,城市治理效能大幅提高,异常案件被监察率高,实现城管执法案件信息公开率100%,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2)执法监督更加有力,执法培训更加深入和全面
开展执法监督约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假作为现象,约谈相关负责人,处理信访督办案件共10宗、约谈9人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队员行为规范和队容风纪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执法队员行为规范和队容风纪管理。督导各街道执法队伍做好广州城管执法信息系统无案号案件处理工作和未按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罚的案件,共处理异常案件412宗,组织182宗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执法培训更加深入和全面。组织执法新队员参加市城管局岗前执法培训,组织海珠区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办案和法律风险辨析的培训、违法建设摸查APP和无人机航拍图斑核查系统操作培训等。累计开展基础业务培训、法规培训共计90场次,参训人员5311人次,开展法规宣传28场次。
(3)创新长效治理机制,违法建设得到进一步遏制
“十三五”期间共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048.29万平方米,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主要是结合城市更新连片拆除,以及重点对天面违建进行拆除,同时通过对新增违建快速拆除遏制了新增违法建设。我区在违建治理中创新追缴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费用机制,改变以往强拆违建费用由政府支付模式,加大对违建者拒不自拆行为的惩戒力度,为全市违法建设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4)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取得较大成效
综合整治力度持续加强。牵头制定海珠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类行动攻坚战、市容秩序月、垃圾分类专项行动、高考中考期间校园周边整治等工作方案。开展“三路三片区”、滨江路沿线景观带等重点地区的巡查,全力做好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建立每周重点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制度,大力推进全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户外广告招牌、校园周边、养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专项执法行动,各街道环境秩序得到较好的管控。
保持“六乱”整治高压态势,共组织各类“六乱”专项执法整治以及市容环境保障行动3174次,出动执法队员22.27万人次,教育、整治乱摆卖20.27万宗(次),整改占道经营15.24万宗(次),清理乱拉挂横幅2.88万条、乱堆放5.34万宗次,清理乱张贴7.84万宗,取缔乱摆放户外广告0.44万个。
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有序推进,生活垃圾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8217人次、2289车次,对强制单位检查3233次,对示范小区检查1684次,其他检查2521次,教育处理2781宗,累计责令限改762次,一般程序立案36宗、已作出行政处罚24宗(其中对个人处罚9宗)。
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响应市、区要求参与各类联合执法行动工作,参与民政救助、五类车整治、食品安全、文化版权、交通安全、卫生防疫、登革热防控、大气污染防控、扫黄打非、共享单车、涉黑涉恶专项治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相关领域执法工作。
(5)工地管理和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秩序更加规范
坚持管理与执法相结合。积极约谈全区在建工地的建设、施工和运输单位,增强工地管理守法意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震慑力,联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建筑废弃物运输联合执法行动;夜间随机抽查工地,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共检查在建工地21576次,对在建工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2199宗。建立工地源头倒查机制。利用“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对余泥洒漏实施轨迹倒查,对责任单位严厉处罚并及时通报,形成震慑。
(6)燃气专项执法更加专业和规范
燃气专项执法更加专业和规范。燃气执法工作得到高度重视,综合整治力度持续加强。2016年成立机动中队和2019年成立执法四科专门负责燃气执法工作以来,燃气执法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各街道执法队执法业务水平和燃气执法意识逐年提高。为加强燃气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修改完善了燃气执法检查、立案执法指引,制作燃气执法课件,加强燃气执法业务培训等。
全面落实对辖区汽车加气站、燃气供应站、便民服务部等的日常执法检查,对上述燃气经营网点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燃气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制定燃气执法专项工作方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积极开展燃气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燃气无证经营、利用配送车辆流动销售燃气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燃气经营秩序,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严格查处骑压、占用、毁损燃气设施等野蛮施工等行为,涉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严格查处餐饮场所违法违规使用和储存燃气等行为,进一步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立案199宗,整治燃气无证经营黑点110宗,查扣运输燃气车辆56台,暂扣燃气瓶5894个。
5.城管智慧化水平逐渐提高
(1)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日趋完善
积极配合市局智慧化顶层设计。整合城市管理各业务系统资源,开展城市管理数据库建设,协助建立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燃气管理、综合执法等基础信息数据库,积极配合大数据业务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公安等业务主管部门,助推搭建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大数据库,探索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积极推进数字城管“一张图”系统建设。响应广州市海珠区属城市管理“一张图”系统的工作要求,2015年制定“一张图”系统方案,2016年正式实施开发该系统,2017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上线运行。根据财政预算和实际情况持续深化智慧城管二期系统建设方案。
视频资源智慧分析应用进一步加强。2017年以敦和、信和、珠江纺织和建基等4个垃圾压缩站为试点,建立垃圾压缩站可视化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1月1日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系统主要模块包括:智慧垃圾压缩站平台,通过网络远程监管压缩站的各项作业动态;视频监控,可以实时监控垃圾压缩站内、外的卫生状况及垃圾装载、压缩作业过程的操作情况;异味监控,监控垃圾压缩站内的异味浓度状况,为站内除臭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管理决策依据;垃圾称重计量,统计每座垃圾压缩站日转运垃圾量及转运次数。垃圾压缩站可视化系统通过大数据的采集分析,为加强现场管理、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在帮助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效能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建设水平稳步提高。采取多项措施保证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一是所有计算机均配备防病毒软件,每台电脑各采用了个人密码、信息数据储存备份、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强化了网络安全工作。二是加强对网络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做好防火、防潮、防尘和电源连接,严格区分内网和外网,合理布局,优化网络管理。避免因病毒可能造成操作系统核心文件、注册表被删除,主机被远程控制,信息被窃取等危害。每个季度对设备网络和现有自建可视化垃圾压缩站等信息化系统数据及服务器进行安全排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安全意识教育,提升工作人员计算机技能,增强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2)城市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日趋完善
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得以提高。按照“一级督办、二级指挥、三级处置”原则,配合建立“市、区、街”统一协同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应急联动系统。信息互通更加迅速,在即时案件、突发案件、日常巡查的调度指挥方面均取得良好效果,调度指挥应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应急指挥设备得以升级,升级市城管局配发的272台800M数字对讲机。
(3)数字城管应用能力持续提升
数字城管调度作用发挥良好。通过“广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共受理和办结市转办案件15325宗,办结率为100%,共回访各类案件19489宗。利用城管通“PDA”上报案件97888宗,办结率为100%。通过市12345政府热线共受理和办结我区城管类工单91876件,办结率为100%,无压件,无告警件。利用视频巡查发现问题并立案5053宗。积极运用数字城管系统提高了群众投诉案件办理标准,提高了案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6.保障措施持续完善
(1)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格遵循上级部门的招聘流程,明确招录标准,对执法人员素质进行严格把关。加强业务轮训、法规培训和法规宣传,多次开展对基层工作人员基础业务轮训、法规培训。
(2)促进城管立法,建设法治城管
配合修订、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配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修订《广州市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程序工作指引》《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州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建立行政处罚工作机制。按照市、区综合执法改革的目标推进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并与检察、公安机关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检察建议书的办理工作,共计办理有关检察建议书15件,在维护海珠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建立合同法制审查工作制度。所有合同协议均经合法性审查,避免出现纠纷,控制风险;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强制等环节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定实施法制审查的范围。
(3)预算管理机制精准化
立足已确立的预算制度主体框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规范性,推行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在预算编制和审核阶段,充分掌握各业务的预算需求,经过多次上报、反馈、下达,在确保从严从紧的原则下,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推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对标美丽宜居花城,城市管理任重道远
“十三五”时期,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取得出色的成绩,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有差距,在创新力、保障力、执法力、服务力及共治力等方面尚有待进一步提升。
1.创新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综合执法改革不够彻底,区、街权责不够明晰,机构设置不够合理,联动机制不够顺畅。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有待提高,信息系统建设不够完善,信息化人才队伍不足,信息化设备陈旧,难以支撑城市管理智慧化发展需求。
2.保障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环卫、垃圾处理、燃气设施保障能力不足。环卫设施用地选址困难,中东部垃圾转运站及停车场明显缺乏,垃圾转运能力不足和环卫停车难问题凸显,公厕布局有待优化,部分地区存在缺口。管道燃气发展进入瓶颈期,“瓶改管”推进难度大,部分用户尚未用上管道天然气。
3.执法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编制与承担任务需求不匹配,协管人员占比偏高,城管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法队伍下沉到街道后用于城管执法的力量配比不足;执法队员年龄专业与岗位需求不匹配,“老龄化”凸显,专业化不足;执法装备保障标准不统一,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执法法律法规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法强度和处罚力度偏轻偏弱,导致违法成本较低,城市安全运行受到影响。
4.服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城市管理公众服务体系已经建立,但公共服务内容、宣传效果还有待提高,城管便民服务事项和服务体验还有提升空间。燃气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进一步提高市民用气的便利;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建设仍需久久为功,厕所管养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5.共治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需加强沟通协作,系统治理城市管理难题方面尚未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在调动行业协会、社会企业、广大市民参与共建共治,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等方面尚显不足。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任重道远。
(三)“十四五”时期城市管理面临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深度联动,城市管理持续完善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城市管理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1.新发展理念为城市管理现代化提供正确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2020年10月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时提出“创新思路”,强调“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总书记的讲话和指示,为我们在编制《规划》中,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障广大市民平等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等指明了方向。《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在切实解决好城市管理等民生问题上,要强调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要强调绿色发展,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清洁能源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强调创新驱动,推进现代城市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智慧城管建设,促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发展。
2.新发展阶段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十三五”期间海珠区城市管理事业迈出坚实步伐,垃圾分类全流程体系构成,违法建设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市容环卫品质持续向好,获得用气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为“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十四五”时期广州将做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双引擎”,海珠区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基础设施领先城区、构建全球顶尖的智能化“创新型智慧城区”,应抓住海珠区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区契机,建设智慧城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海珠区将成片推进“三旧”改造,全力完成改造目标,应抓住城市更新为城管事业发展提供的平台,持续整治违法建设、“散乱污”场所,实现城市面貌大变化大提升。
3.新发展格局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带来重大契机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形成,“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不断走深走实,为环卫技术、燃气技术“走出去”“引进来”、开展多边合作释放红利。粤港澳大湾区、“一核一带一区”、广州都市圈等发展新格局,以及系统观念的进一步深化为城市管理合作协同、联防联控持续发力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为城市管理开辟更大的发展空间。城市管理领域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实施“六稳”“六保”和扩大内需战略,将扩大有效投资,支持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对支持垃圾处理、环卫、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赋予新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奋力打造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海上明珠的战略定位,牢牢树立法治思维、系统观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以城市运行问题为导向,狠抓短板和弱项,以更大魄力更实作风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党建引领。坚持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建强海珠城管系统各级党组织,不断增强组织领导力、凝聚力、执行力、落实力,建立完善党建和城管业务深度融合体制机制,为实现海珠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优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海珠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海珠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落实惠民便民服务措施,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系统治理、全局谋划。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海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一盘棋,更好发挥政府和各方面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
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海珠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监管,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
坚持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坚持属地管理,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明确海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边界,合理划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事权,明确区、街(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主体责任,实现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权力和责任相统一。
坚持协调创新、精细智慧。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为契机,加强规划保障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推进海珠智慧城管平台建设与数据共享。
(三)发展目标
展望2035年,城市管理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广大市民平等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城区干净整洁,颜值气质俱佳,城市运行平安有序,平安海珠、法治海珠、幸福海珠建成,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全面实现。
至2025年,实现海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更加顺畅,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城市管理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治理更加有效,城市管理和执法智能化程度大幅提升。海珠区城市环境品质大幅提升,城市环境更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
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本规划设置12项核心指标,其中3项为约束性指标,9项为预期性指标,涉及环卫、垃圾治理、燃气、市容景观、综合执法等板块。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指标表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环卫现代化管理,打造城央生态宜居区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持续推动环卫设施的落地建设和改造提升,推进环卫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环卫作业方式、作业模式现代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环卫行业监管能力,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构建符合超大型城市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1.优化环卫管理体制机制
修订并落实环卫保洁“六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市、区、街道三级环卫管理体制机制,理顺区、街道等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创新环卫作业监管办法,完善环卫整治巡查督办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创新保洁理念,推广“公共区域物业式保洁”和“道路管家”作业模式,规范保洁方式;提高保洁标准,落实保洁经费,促进环卫保洁提档提升。建立健全全域保洁与重点区域保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区范围内选取主次干道、商业街以及党政机关、会议中心、会展中心、车站周边道路等重点区域作为环卫精细化保洁区域进行高标准保洁作业,探索打造“席地可坐”试点区域。健全河涌保洁机制,紧扣河湖长制工作部署,结合“洗河”“清漂”、全流域环卫设施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继续做好河涌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常态保洁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创建文明城市,提高海珠区整体保洁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城中村、内街巷等薄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补齐环卫保洁短板。健全环卫行业管理,落实对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激励机制,指导街道落实环卫工人的培训机制,促进环卫行业健康发展。
推进环卫作业产业化改革。推进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改革,推进环卫车队“事改企”,完成人员、资产、业务移交,健全精细化作业规范标准,出台经费核算办法,完善监督考评机制,构建起权责明晰、运转高效、作业精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运行体系。推进保洁作业产业化改革,进一步放开环卫保洁市场准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2.推进环卫设施和设备升级改造
推动我区垃圾转运模式转型,配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完成相关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小型转运站、收集房、工具房及环卫驿站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全面推行“小设施,大师做”,进行高品质规划设计,彰显岭南风格、广州特色;探索建设集“收集房、分类点、环卫驿站、工具房”多功能合一的综合环卫设施。配合住建部门继续推进公建配套环卫设施移交接收工作,对已接收的配套环卫设施进行优化改造,按规划建设功能投入使用。
推进环卫作业方式创新,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增加环卫作业设备的配置,特别适用于内街小巷的小型扫地车、洒水车、冲洗车,以及适用于河涌保洁的机械清捞设备等,提高保洁效率和质量。加强政策保障和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环卫车辆的推广使用。
3.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深入开展
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强公共场所、商业广场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将覆盖范围向小型店铺延伸,压实管理责任人职责,完善分类投放容器和设施,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准确投放。加强城中村垃圾分类力度,结合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压实管理责任人职责,落实源头分类投放。
持续推进楼道撤桶、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指导、督促辖内小区因地制宜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建设,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定时定点值守保洁服务常态化制度,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探索创新垃圾分类机制,通过积分兑换等方式提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深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引入企业参与资源回收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木质垃圾等专项回收处理,并通过搭建工业布碎信息交易平台,引导环保企业参与我区工业布碎回收处理,有效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加强居住区入户指引,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加强政企政校合作,垃圾分类活动进校园进企业;充分利用全媒体、融媒体开展宣传,促进垃圾分类得民心、入人心。
4.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按照“一类一策”“小车进社区、大车统一运”“车改桶”“公交化”等分类收运方式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混收混运问题。合理优化线路、调配车辆,设立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工业布碎、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5类收运路线。规范建设各类垃圾收集点、转运点,规范配置各类垃圾收运车辆,严格落实“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专运”。完善垃圾分类收运监管机制,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建立健全粪便收运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死禽畜收运监管机制。
5.规范建筑废弃物收运处理
完善装修装饰废弃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机制,理顺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合理设置临时堆放点,达到至少“一街一点”要求,并规范堆放点管理。搭建装修装饰废弃物管理平台,汇总废弃物产生者和废弃物收运商信息,畅通装修装饰废弃物收运渠道。督促属地街道将装修垃圾纳入网格化管理,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大居民端服务管理
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严格建筑废弃物处置许可审批,督促源头责任人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等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的运营资质监管。推进水上运输中转码头建设,解决余泥出处。提高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建设单位积极引进有资质、管理水平较高的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高效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实现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60%。
6.推动公厕品质化提升
提高公厕建设水平。推进公厕查漏补缺建设工程,推进公交站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公厕建设,持续推进临街商铺、宾馆、酒楼等内设厕所对外开放,加大密度,均衡布局,满足人们如厕需求;推进城中村公厕建设工程,结合旧村改造同步配套建设公厕。推进公厕品质提升改造工程,推进“公厕+垃圾投放+环卫工具房+废品回收点+环卫驿站”项目建设;推进示范景观公厕建设,优先于环岛路、碧道以及海珠湿地等风景优美区先行建设。推进公厕管理智能化建设,优先于东部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实验区试点建设。
提高公厕管养水平。建立公厕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公厕管养质量评价机制,通过城市环境检查系统、网格化管理系统和公厕APP评价系统进行多方位检查评价,督促公厕管养工作落实。推进文明如厕宣传教育工作,让爱护公厕设施、保护如厕环境、抵制如厕陋习的良好风尚逐步成为全民共同践行的文明公约。积极探索“以厕养厕”“以商养厕”新模式,弥补公厕管养不足,拓宽经费保障来源。
(二)提升市容市貌品质,打造高颜值海上明珠
树立全周期意识,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户外广告招牌、建筑立面、城市家具等市容景观元素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坚持以点带面的思路,继续开展容貌品质社区和“门前三包”样本街(镇)建设,打造市容景观“精品”项目,培育城市容貌“亮点”工程,带动市容景观品质工程向全区延伸,实现海珠区优美、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品质整体提升。
1.提升市容市貌品质
开展社区容貌品质提升行动,结合社区微改造和居民实际需求,创新推进容貌品质社区建设,尝试建立激励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引进智力元素,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培育容貌品质社区建设的工作生命力,每年培育不少于3个市级容貌品质社区。开展街区市容环境秩序提升行动,以建设 “门前三包”样本街(镇)为总牵引,带动全区全面推行新“门前三包”制度,每年打造不少于1条“门前三包”样本街(镇);通过开展“最美商铺”评选活动,示范带动、全面推动新“门前三包”制度落到实处。健全复查复检机制,落实摘牌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成果,实现容貌品质社区和“门前三包”样本街(镇)建设全周期管理,实现海珠区市容市貌品质逐年稳步提升。
2.加强建筑物外立面保洁管理
贯彻落实《广州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建(构)筑物外立面常态化清洗保洁管理机制,从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影响力大、标志性强的建(构)筑物开始,逐步向其他区域和地带建筑物进行延伸和覆盖,督促责任人落实保持建筑物外立面整洁标准要求,以 “牛皮癣”治理为重点,整合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形成高压监管态势,长效保持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外立面整洁、美观、完好,靓化、净化城市立面空间。
3.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和管理
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建立健全户外广告规划体系,加强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全区域覆盖;高质量编制户外公益广告设置实施方案,报刊亭等公共设施和公共汽车电车等交通工具外表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细化设置要求,有效指导户外广告合理设置。加强户外广告包括户外临时广告的审批管理,多措并举推动规划落地。实施《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修正版)》,做好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技术指引工作,督促商家履行安全责任并签订责任告知书,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计和设置。深入开展违法广告治理,不断挤压违法户外广告设置空间,标本兼治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全面推行招牌备案管理制度,对新增户外招牌实施备案管理,分步完成历史存量招牌备案登记。加强公益广告设置管理,提高公益广告设置品质,着力打造公益宣传阵地。
提升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品质。按照重点区域建筑物外立面、立柱、广告招牌的色彩、风格、材质等一体化设计,同频同步整治提升,一般区域实现规范设置的原则,重点推进“五路一城”等重要道路及周边区域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提升工作,达到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质的良好效果。
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一线三排”;完善安全监管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力量提高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数据普查,摸清户外广告和招牌底数,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监管平台,试点开展安全实时预警;持续开展隐患整治,完成《广州市城市建设防灾减灾规划(2019-2025年)》明确的第二批“黄”“蓝”风险等级的户外广告和招牌隐患整治工作。
4.规范井盖设施安全管理
实施《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加强井盖设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跟进有关投诉或问题的处理进度;台风、暴雨期间加强对雨水口、井盖、排水口等垃圾清理和巡查,保障排水畅通,提前做好汛期井盖设施防范措施。协调、监督、指导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人落实维护管理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道路井盖设施应急抢修的能力水平。
(三)加强燃气服务管理,优化用气营商环境
围绕实现安全用气、稳定用气、经济用气目标,优化气源供应和消费结构,提升燃气发展本质化、品质化、标准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构建供应更稳定、服务更优质、运营更规范、安全更可靠、体制更完善的良好格局。至2025年管道燃气普及率达85%;燃气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无重大安全事故。
1.加强管道燃气供应能力
完善燃气管网建设。配合道路建设同步建设燃气管道,结合旧城、旧村、旧厂改造同步建设燃气管,新建燃气管道13公里,更新改造中压管道38公里。加快燃气用户发展。强化政府和燃气企业引导,大力推动管道燃气覆盖区域用户报装使用;加快推进公福机构、商业用户的餐饮场所推广使用管道燃气,力争实现完成餐饮场所“瓶改管”1千户。结合城市开发建设、城市更新计划,同步推进新建成区、城中村、旧街区、老旧小区等管道燃气覆盖。
2.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秩序
优化瓶装液化气设施布局。按照“以管定瓶、管进瓶退、淘汰落后、提质增效”的原则,优化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布局,通过转、并、改、扩、新建,淘汰落后站点设施,逐步替换便民服务点,提高单站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规范瓶装燃气末端配送管理。建立健全瓶装燃气统一配送机制,制定配送人员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全面推广瓶装液化石油气末端配送专用电动三轮车,促进末端配送安全、平稳、有序。
3.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1)推进燃气安全管理分级管控。落实《广州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的辨识、分析、评价与控制工作,加强风险管控的监督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及时消除、降低和控制燃气经营风险。
(2)加大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力度。编制划定燃气主干管网保护范围,设立统一的安全保护范围标识,规范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活动;规范市政燃气管道设施改动方案审批,保障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对涉及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的施工工地,加大监管力度;运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从严查处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违规施工行为。
(3)提升瓶装液化气用户本质安全。普及使用自闭角阀、带切断功能减压阀、防鼠咬连接软管、合格燃气器具等,提升用户设施本质化安全;强化实名制购气和交气,落实餐饮单位用气安全主体责任,在餐饮场所公示供用气合同和用户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完善入户安检系统,强制先安检后送气,拒绝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用户供气;推广餐饮燃气用户智能化报警切断终端,鼓励餐饮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用户设施巡查和维护,提高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水平。
(4)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定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鼓励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深入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加大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五进”(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活动、燃气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
(四)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设高效法治政府
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高水平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1.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
(1)推进城管执法机构改革
贯彻落实机构改革精神,推进城管综合执法权下放到街道,推动执法力量下移,理清区、街职责,建立健全机构,理顺区、街联动执法机制。区城管和执法局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推动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管理体制经验,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条块联动的基层治理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和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机制。
(2)创新执法体制机制
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及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的联合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强城管执法与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的协调沟通,优化管理、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机制,畅通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渠道,推动行刑衔接。
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智能化水平,完善市容景观、燃气、建筑废弃物、违建查控等监管平台系统,推进非接触式执法模式、推进智能视频巡查系统应用。健全完善市容环境秩序常态管控、建设工地及建筑废弃物长效联动等机制,有效提升城管执法效能。
(3)健全执法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等办案流程、网上办案全流程监督机制、执法约谈机制以及新闻媒体、市民投诉、信访办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暴力执法。保护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渠道。强化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惩治执法不公和执法腐败现象。建立干预执法记录、通报、追责制度和秉公执法保护机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保护执法人员执法权益,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行为。
(4)创新执法队伍建设管理
规范执法队伍机构编制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城管执法操作规范、执法信息系统操作和文明执法的培训,强化对执法程序的理解和掌握。优化讲师课程,推进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培训课程录播等,丰富培训方式。完善一线执法队员的执法防护机制,确保队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完善执法人员使用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管理。统筹管理协管人员,强化城管系统协管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协管人员规范辅助执法能力。
2.加强城管综合执法
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量。进一步完善常态巡查、专项整治、定点值守、视频监控、网格化管理、合理疏导等机制,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管控,建立“六乱”重点区域动态管控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综合施策治理城市“六乱”,加快构建发现及时、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巡查处置体系,推动市容环境秩序整体提升。抓好露天焚烧、占道烧烤、乱张贴小广告、养犬管理、“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等专项执法。加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部位巡查。
规范工地管理和加强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专项整治。加强在建工地执法检查,依法依职责查处无证施工、夜间超时施工、工地扬尘等行为,提高在建工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水平。结合网络舆情和市民投诉,建立重点工地管控清单,健全执法与管理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诚信记录、停工整顿等措施实行联合惩戒,努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出泥工地、运输企业、重点路段三张管控清单管理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出泥情况、承运情况和运输路线,增强执法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联合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打击建筑工地无证排放、雇请无证车辆运输和未密闭运输、撒漏污染、偷排乱倒等行为,净化行业秩序,维护良好市容环境。
加强燃气执法。严格落实《广州市燃气执法工作指引(试行)》,指导街执法队成立专职燃气执法工作小组,将燃气执法重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规范引导建立和完善燃气执法日常巡查制度,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台账,定期开展燃气执法重点事项的专项执法活动。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机制,重点抓好学校、商场、酒店、市场、机团单位和物业小区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在教育劝导、责令限改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增强垃圾分类执法力度,提升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和行动自觉。
有序推进违法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依据《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严格遵循“新增违规广告零增长,存量违规广告逐年减少”的原则,分期分批开展设置规划区违法广告清理整治。以清拆设置在楼顶以及居住建筑外立面的户外广告、招牌为重点,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点位,严防违法户外广告重建复建。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重点抓好主干道、住宅区和重点商圈等区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快速查处、坚决拆除新增违法户外广告。
3.依法有序查处违法建设
落实违法建设拆除行动计划。按照“以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宜居安居功能”“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全面释放高质量发展空间”的部署要求,坚持分类治理、拆治结合原则,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制度治违、科技查违、专项拆违、全民控违”的治理体系,完善违法建设拆除任务。
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利用“低空无人机遥感动态监测”等科技手段对违法建设进行常态化核查和动态监控。充分发挥村(社)党组织作用,压实基层控违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评和责任追究,依靠群众力量共同监管。推动与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数据共享,指导督促各街进一步核实工作台账和明细名册。加强诚信监管,加强与区发改部门“信用广州”系统对接,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黑名单”制度,从限制规划报建、银行贷款、房屋交易等多方面约束违法建设当事人,提高违法成本。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坚决依照《广州市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程序工作指引》予以拆除。
(五)建设智慧城管,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顺应新一轮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抢抓城市管理新基建发展机遇,利用海珠区建设数字经济示范区契机,配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实施“智慧城管+”战略,完善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打造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扩大“一码扫城”、视频智能分析、智慧环卫、智慧燃气等一批场景应用,实现城市管理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1.完善城市管理信息化监管体系
积极利用互联网、5G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探索城市街面秩序、环境卫生、建筑废弃物、户外广告、燃气管道、井盖等智能终端布放;推动物联感知网、视频监控网建设,全面提升城管街面秩序监测与城市容貌监管水平;运用物联网传感器、视频监管、智能监测等智能感知手段,不断提升巡查与执法的勤务管理水平,实现动态可视化勤务调度管理,全面建立智能城市运行管理模式;持续加强执法一线人员单兵装备便利化建设,改善城管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2.加强城市管理数据建设
加快城管数据上网入库,建设集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城市管理业务信息、城市管理相关信息为一体的城市管理综合数据库,推进城管领域各类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坚持智能采集、专业采集、部门自查和部门共享“四结合”,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数据更新能力;积极响应城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改革,充分利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城市管理相关的住建、公安、水务、环保等业务数据互通共享,为各类智慧城管应用提供支撑。
3. 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建设
加快推动海珠区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强化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线上线下连接功能,推进海珠区智慧城管指挥中心与市智慧城管指挥中心的全方位融合对接;推进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模式,实现城市管理方式从被动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转变,从事后处理向事前服务管理转变;推动城市管理运行考核的常态化、标准化和智能化;积极探索“互联网+智慧城市管理”新模式,构建高效的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全面、高效、精细的城市管理;推动“5G+”在城市管理领域应用,推动海珠区城市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全面提升海珠综合治理和应急处置的快速响应能力。
4.提升智慧城管网络安全和服务保障水平
优化运维管理体系,修订运维管理规范和制度,强化日常运维管理与定期出报告相结合的模式,不断优化和提升运维质量。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病毒查杀、问题整改、应急演练、安全培训等工作。升级信息化设备和储备信息化人才,及时更新换代信息化设备,与智慧城管网络环境相匹配,升级智慧城管服务能力;储备专业人才适应智慧城管业务发展,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管相关部门充分认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本部规划高效实施,切实保障城市管理各项任务的完成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推动海珠区城市管理事业顺利发展。
发挥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宏观谋划、统筹协调、高位督办作用,进一步完善与区发改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事宜。
(二)加强经费投入
优化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计划资金管理,提高政府投资保障。科学编制城市管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财政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增强各相关部门、各街的协同性,提高资金计划的科学性。健全内控管理,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范城市管理领域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建立均衡性、补偿性、激励性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
(三)完善政策法规
梳理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权责清单,细化完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依法执法水平。健全法制审核工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法制审核条件的案件均予以法制审核。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及时办理各类司法建议书,切实履行司法判决法定的责任。加大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力度,利用加大处罚、追缴违建拆除费用、发出律师函告知法律责任等方式,督促违法当事人履行有关行政处罚决定,提高执行率,提升全面依法治市水平。
(四)强化社会支撑
加强城管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海珠城管新亮点、新特色、新思路、新举措,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环卫保洁、燃气管理、违建治理、厕所革命等专题宣传,积极提升城管正面形象,增强城管正向能量,提高群众认同度。加强舆情工作,逐步增强舆情分析和研判能力,提高舆情快速处置能力。拓宽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常态沟通,发展多元化、贴近民众、深入民众的动员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公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五)强化监测评估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跟踪分析,落实规划总结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及时调整规划任务目标,应对城市发展新形势变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