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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海珠区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5 17:15:46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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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单位、项目业主单位:

  《海珠区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见附件)业经海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请据此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促投资稳增长的支撑引领作用,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实项目业主主体责任

  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加快组织项目实施,主动联系有关街道、部门商讨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竣工、续建项目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及工程计划目标;新开工项目要按计划全部实现开工建设;前期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善报批报建等前期手续,力争早日开工。各重点建设项目可享受区级绿色通道服务。

  二、切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2022年区重点建设项目53个,均已列入《广州市2022年“攻城拔寨”项目计划》,年度计划投资约156亿元。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抓好项目实施。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主动、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摸清摸透项目各要素保障落实条件,会同项目业主单位科学合理制定关键节点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及早发现制约项目推进的关键问题,全面评估分析完成时限和问题解决难度,提前做好预判和应对,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完成关键节点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针对新开工项目要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前期工作,以推动项目正式开工为目标,倒排项目投资备案、建筑规划、施工许可等报批关键环节计划和责任单位,积极创造开工条件;针对竣工、续建项目要加强协调,与项目业主单位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面做好疫情防控预防方案,合力推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科学有序施工,力保完成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针对前期项目要提前介入,主动协调各职能部门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力争项目尽快进入动工阶段。如遇重大问题需及时提请区政府予以协调解决。

  (二)各审批职能部门应靠前主动服务,加强业务指导,按照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加强预算管理和投资计划管理,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建筑规划、配套设施、人才引进、安全生产、环境整治等要素需求。提高安全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整洁、有序。

  (三)各街道要提高项目服务意识,明确项目联络员,主动与企业对接,及时了解项目进度,指导新开工项目做好纳统工作,积极协调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的诉求。如有符合项目申报的扶持政策,应及时告知项目业主单位,并指导项目业主单位进行资料填报。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区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行信息月报制度,由项目主管单位统筹,督促各项目业主单位指定项目联络员,于每月6日前登录“广州市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投资情况等主要信息,更新项目阶段(关键节点)办理情况,上传项目最新施工现场图片,及时梳理反馈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解决措施。尤其是新开工项目需主动与所属街道、区统计部门衔接,按规定做好项目纳统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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