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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6 15:38:40 来源:海珠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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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

  “十四五”规划

  


  目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回顾

  (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民生保障明显加强。

  (三)竞争环境规范有序。

  (四)质量提升成效显著。

  (五)监管模式不断创新。

  (六)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二、“十四五”期间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第三章 重点工作

  一、构建优质便捷的商事登记服务体系

  (一)全力支持优势产业发展。

  (二)持续优化市场准入举措。

  (三)探索改革涉企许可制度。

  (四)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

  (五)优化商事登记服务效能。

  (六)激发中小微市场主体活力。


  二、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

  (一)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二)打击传销与规范直销。

  (三)大力引导公平竞争。

  (四)持续加强价格监管。

  (五)严厉打击侵权假冒。

  (六)加强重点市场监管。

  三、构建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体系

  (一)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二)推动行业自律管理。

  (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四)加强消费维权效能。

  四、构建严密规范的民生安全保障体系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二)强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五)强化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

  五、 构建成熟完备的质量发展体系

  (一)夯实质量发展根基。

  (二)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三)强化落实质量安全监管保障。


  六、构建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

  (一)提升知识产权高质量管理。

  (二)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三)推动知识产权运用高价值转化。

  (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高水平发展。

  (五)强化会展知识产权维权高效率服务。

  七、构建创新系统的市场监管体系

  (一)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智慧型监管新机制。

  (二)建立包容普惠为抓手的新经济监管机制。

  (三)健全以信用修复为关键的审慎监管机制。

  (四)健全以事中事后为重点的监管机制。

  八、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监管领域合作交流

  (一)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

  (二)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合作保护改革创新。

  (三)积极探索标准品牌引领发展。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二、加强组织协调

  三、加强经费保障

  四、加强实施管理

  五、加强队伍建设

  六、加强宣传交流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中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海珠区打造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海上明珠,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现代化中心城区的重要时期。在市场监管领域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后,编制好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绘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第一个五年的全区市场监管发展蓝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广州市海珠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结合海珠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明确市场监管工作重点,现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回顾

  (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海珠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激增,创新红利释放,全区市场主体的数量从2015年的11.74万户增长到2020年的18.42万户,年均增长9.43%。市场准入门槛有效降低,通过全面推行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政策,盘活经营住所资源,促进商事主体快速增长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登记审批流程优化,在全市率先推出琶洲试验区IAB容缺审批、“全容缺+信用增值审批”等多项办法,从适用范围、容缺事项、压缩流程和失信惩戒等方面优化提速。截至2020年,IAB企业达23586家。全力提速开办时间,在全省率先实现压缩开办企业时间至0.5天,并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及“免费刻章”服务模式,实现开办企业“即办即营零成本”,彰显“海珠速度”。“证照分离”试点工作稳步推行,顺利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改革,启动商事登记与“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许可备案事项“一套表格、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证照同发”的证照联办模式,减少群众多头跑动,有效降低创业成本。通过“首席商事服务官”对接企业准入准营需求,为200多家企业提供精准帮扶。

  (二)民生保障明显加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民生安全监管,“十三五”期间,全区没有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连续三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次A级(优秀)。食品安全监管稳步有序,推广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食用农产品溯源平台系统,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主开发食品安全培训微信小程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销售人员参与线上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餐饮行业质量大幅提升,创建“广州塔”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和“江南坊”市级小餐饮示范街,建成省、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11个、市级小餐饮示范街9条。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全区量化A级餐饮单位259家,B级2325家。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已实施“明厨亮灶”9822家,“明厨亮灶”率达92.6%,推动学校食堂100%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重大活动保障到位,独立完成5G大会、“读懂中国”广州国际会议、广交会等206场次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搭建全国首个区一级药店药品监管分析平台和全市首个“特种设备监控管理”系统,进一步健全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大“四品一械”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中药饮片、药师挂证等专项整治行动89次,检查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4999间次,检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6908间次,开展食品安全抽检15398批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商品市场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辖区平安有序。

  (三)竞争环境规范有序。深化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我诚信卖、您放心买”等市场诚信建设活动,先后有14家市场获年度省、市文明诚信市场称号。严厉查处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66宗,涉案违法经营额231.83万元;派员进驻第117届-126届广交会处理商标侵权纠纷1530宗。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假冒伪劣、互联网广告、价格领域乱收费等执法行动,立案查处5511宗。不断挤压低端产业,深入开展“散乱污”“五类车”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中大纺织商圈及其周边无证照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摸排各类涉黑涉恶和重点行业涉乱问题线索1745条,移交和处理上级交办市场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64条,相继制定出台长效常治机制制度文件共36部。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指导企业建立在线纠纷解决ODR机制,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放心消费共建单位作用,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00525宗,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4948.95万元。

  (四)质量提升成效显著。质量强区战略稳步实施,印发质量强区战略行动计划、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质量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并修订《海珠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全区拥有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19家、承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7个、1家企业(组织)获省政府质量奖、2家企业(组织)获市长质量奖、5家企业(组织)获区长质量奖。稳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推动产业培育、旅游服务、生态保护、政务公开等多领域齐头并进,初步形成“高规格建设、全领域发展”的标准化试点格局。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期间,全区专利授权量、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29.23%、20.03%,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5年的16件上升至2020年32.9件。成立全省首个专业会展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立足试验区、覆盖全广州、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机构。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琶洲调解室,与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等途径形成合力,为会展与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加强广州国家广告产业园“一园两区”建设,吸引腾讯、科大讯飞、4K花园等龙头企业入驻,并指导举办“1212创意中国”论坛、“塔外”涉外设计展等活动。

  (五)监管模式不断创新。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推动监管方式转变。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报公示工作,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企业年报率均超85%,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3034户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1639户次,16户企业通过信用修复机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抓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共注销企业15083家、注销个体户25400家,吊销企业5557户。

  (六)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区市场监管部门整合了原区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及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等职责,是全区涉改单位中改革范围最广、调整力度最大、整合要求最高、涉改人员最多、改革任务最重的部门。“十三五”期末,海珠区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再次调整,基层市场监管所作为区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调整为实行区局和街道双重领导、以街道管理为主的体制。机构改革至今,机构平稳合并,职能平稳整合,人员平稳过渡,工作平稳有序,形成了“事合、人合、心合、力合”局面,为“十三五”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序高效完成提供了强力支撑。

  二、“十四五”期间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面临的形势

  展望“十四五”时期,在国内外环境发生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的背景下,海珠区市场监管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正确认识、科学应对、主动求变。

  深刻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场监管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一是深刻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数字时代的加速到来,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前所未有的变革,要主动以“大市场”监管为格局,将其融入工作思考和部署谋划中去。二是深刻把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大战略机遇,深刻领会中央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重大战略意图,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4”工作举措,立足海珠区经济社会运行稳定有序、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区位优势突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优势,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作用,为海珠区建设有活力有魅力有竞争力的数字生态城提供市场监管领域的支撑。深刻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市场监管的新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的新期待,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全力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四是深刻把握海珠区数字经济引擎发动对树立审慎监管理念的机遇,要对数字经济涌现出的新模式、新业态以更加包容审慎、更加科学高效的态度来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全力支持市场业态的创新升级。

  清醒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场监管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低迷,外部环境的改变将对海珠区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施加压力,因此要更加注重市场监管规则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协调联系。二是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市场监管提出新要求,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平台经济、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互动蓬勃发展,市场秩序等领域还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监管面临不少风险隐患,服务发展还有弱项,市场监管仍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市场监管领域的机构改革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面对机构改革后“事多人少”的监管局面,市场监管机制仍有待完善,监管效能有待提高,监管文化有待塑造,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人才有待培育。必须以更加科学的方法补齐短板,以更加顽强的意志攻坚克难,以更大的魄力探索实践,发挥“敢为、担当、善干、廉洁”精神,不断推进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为契机,紧扣海珠区“一区一谷一圈”建设规划,持续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在优化商事登记服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方面创新举措,优化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海珠区从更高层次建设有活力有魅力有竞争力的数字生态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开展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服务全局。围绕海珠区逐步建成有活力有魅力有竞争力的数字生态城这一定位,增强全局战略意识,市场监管等各项工作要自觉服务和服从于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着力完善市场监管规则,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民为本。始终坚持心系人民,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和保障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通过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的观念来为监管开路,用创新的思维来为发展破题,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来破解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各种观念桎梏、体制障碍和瓶颈。准确把握市场规律,积极推进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监管制度创新。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力量,充分发挥新科技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全面构建新型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和工作格局,不断提高规范市场秩序的科学化水平。

  ——坚持严守底线。严格问题导向,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安全方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严守职责底线,坚决扛起改革责任,忠实履行监管使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主要目标

  ——营商环境更加开放便捷。锚定世界一流的目标,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进一步减流程、提速度、优服务,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以“宽进严管、张弛有度”为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确保“放得下、管得住”。

  ——民生保障更加安全放心。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利用5G、“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型技术,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综合协调机制。以倾听消费者呼声、重视消费者诉求、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核心,始终把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职能优势,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高质量发展更加强劲到位。把握城市更新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机会,勇立数字经济发展的潮头,紧扣质量强区这一目标,链接质量发展、知识产权、标准创建等高端生产力,刺激释放商事主体创新活力。

  ——知识产权促进保护更加科学高效。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创造旺盛、运用高效、保护严格、管理科学、服务优良,知识产权与产业、科技、金融发展融合,对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和城市创新驱动发展作用显著。

  第三章 重点工作

  锚定海珠区“十四五”期间逐步建成有活力有魅力有竞争力的数字生态城这一目标,结合“一区一谷一圈”的海珠区空间布局,以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为引领,践行初心使命、对标国际一流,发挥海珠市场监管职能优势,贯彻落实务实、高效、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着眼于“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大融合”格局,构建优质便捷的商事登记服务体系、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体系、严密规范的民生安全保障体系、成熟完备的质量发展体系、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体系、创新系统的市场监管系统,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监管领域合作交流,不断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奋力推动海珠区市场监管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再上新台阶、再取新成绩。

  一、构建优质便捷的商事登记服务体系

  坚持最高最好最优,以实施《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契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围绕减材料、减程序、减时间、减成本等方面,持续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证照分离”改革、注销便利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全面优化涉企许可服务,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一)全力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以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为核心,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高端服务、会展文旅、智能建筑、都市型工业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在商事登记住所自主申报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等登记事项自主申报。主动学习先进区域商事登记确认制经验做法,按照市市场监管局部署,探索实施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的监管和退出制度。推广小微企业集群登记模式,积极培育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新个体经济,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建立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发挥CBSO“首席商事服务官”核心枢纽作用,打通政企互联互通的关键节点,主动听取企业意见,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提振企业扎根海珠发展的信心。

  二)持续优化市场准入举措。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标准,及时总结改革好经验、好做法,谋划更多创造性改革举措,推进政务服务流程的革命性再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依托全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全面实行开办企业“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窗通取”,实现商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0.5天办结,持续做好免费印章和免费税务Ukey发放,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环节和成本。实施“电子证照”模式,提供开办企业一网通5G智慧导办服务,推行同步联发无介质“电子大礼包”(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加速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全事项“零跑动、零距离、零成本、零介质”。全面提升“互联网+行政许可登记”水平,升级优化“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持续深化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海珠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落地实施,细化量化登记服务标准,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切实有效做到“一口清”“一纸清”。

  三)探索改革涉企许可制度。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从“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事项改革,转向“以企业为中心”,打造办成“一件事”的业务流程再造,力争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促进“照后减证”。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梳理企业在商事登记方面的办事“堵点”、“痛点”,进行集中研究、集中攻关、集中优化,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动态管理,清单以外不得违法限制市场主体开展经营。广泛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商事登记住所自主承诺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中推广“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制”,符合许可经营条件并作出依法承担有关责任承诺的主体,可申领相关许可证件并依法开展经营。深入推进药品及医疗器械审批改革,优化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流程,实现“合并受理、合并检查、分别审批、合并发证”。

  (四)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通过压实企业注销主体责任、简化注销程序材料等手段,打通企业主动退出的“堵点”。探索试点企业强制出清制度,扩宽简易注销企业类型的适用范围,将依职权注销适用主体推广到企业。探索试行清税承诺制度,企业在办理注销时由投资人作出已完成清税与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书面承诺。稳步推进企业优胜劣汰,合理处置“僵尸企业”,推进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切实发挥司法清算在破解“僵尸企业”注销难题的作用,实现社会资源重新整合。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推行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商务、公安、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提升企业办事体验。

  (五)优化商事登记服务效能。积极配合政务数据部门,梳理编制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进一步规范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清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管理,理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基础上,深入推进网上网下服务融合互通,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完善政务服务评价和监督机制,制定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考评办法,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加大业务指导培训和改革宣传推介力度,推广介绍企业开办便利化登记流程,积聚优化改革落地见效的案例,不断改进提升登记服务质量。

  (六)激发中小微市场主体活力。围绕中大纺织商圈升级改造工作,挖掘支持一批有条件、有能力、有资质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进行转型升级,鼓励线上电商、线下门店同步发展,引导优质市场主体进行“个转企”“小升规”,助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纺织时尚中心。优化民营企业融资服务,推动民营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民营企业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收费政策工作,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以党建引领赋能“小个专”健康发展,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探索在电商、餐饮、会展等行业建立完善“小个专”分片挂点联系机制,指导成立个私协会联合党支部,巩固和扩大党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

  二、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体系

  以“放管结合、压实责任、健全规则、创新方式”为思路,坚持支持和规范并重、治“果”和治“因”并重、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重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组织保障、执法协作、防范预警、信息披露、监管惩戒、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等方面,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体系,打击破坏市场竞争规则、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大胆查办一批不正当竞争新型案件,关注平台经济的健康规范发展,加强对平台经济、游戏经济等新业态的竞争执法工作。以侵犯商业秘密、仿冒侵权、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为执法重点,组织查办一批严重影响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尤其是结合食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查办针对特定人群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案件,形成执法震慑力。聚焦生活消费、互联网、医药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联合公安等部门做好线索摸排、案情核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通过企业走访、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辖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情况调研工作,摸查辖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并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宣传和指导工作,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二)打击传销与规范直销。继续健全打击传销领导协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打击传销各项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在巩固对传统异地聚集式传销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加大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力度。坚持以“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四步工作法”为工作指引,灵活运用提醒、约谈、告诫、警示、行政查处等多种干预和处置措施,切实达到对网络传销主体“堵增量、灭存量”的目标。提升打击传销联防严控共管水平,积极将打击传销与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有机融合,夯实基层防控传销的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活动,将打击传销与互联网管理有效融合,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管理,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强化网络平台自治自律要求,净化网络活动空间,减少网络传销信息源,切断网络传销传播渠道,全面挤压网络传销的生存空间。全面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能力以及参与打击传销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自觉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直销企业规范有序发展,继续推进对直销企业的飞行检查常态化,引导直销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直销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协同化,通过执法办案和提醒、告诫、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督促直销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

  (三)大力引导公平竞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继续做好增量政策措施的审查工作,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确保审查到位、应审必审。鼓励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对拟出台或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内容进行全方位自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力求做到政策全方位公平竞争审查。依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综合运用网络监测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重点民生领域涉嫌垄断行为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上报涉嫌通过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相关线索,依委托配合国家和省反垄断执法机关开展执法调查,配合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调查及其他相关工作。关注平台经济,通过走访调研,积极引导经营者在行业领域内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降低垄断违法风险。

  (四)持续加强价格监管。关注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段和新冠疫情期间的商品市场价格,以广州塔、海珠湿地等旅游热点及各大商圈为重点区域加大巡查,依法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持续整治涉企违法违规收费,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乱收费行为,督促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加强电力价格监管,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为重点,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价格,通过查办和公布典型案件,确保降价措施惠及终端用户,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围绕教育收费、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统筹开展价格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及时采取监管措施,确保相关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价格监管长效机制,运用探索市场价格监管前移、优化明码标价指引、完善价格收费公示、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开展价格收费案件查处等手段,切实保障群众价格权益。

  (五)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加大打击制假售假的执法力度,对广州塔、琶醍、太古仓等海珠区“网红打卡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开展具有针对性、高效率的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重拳出击、务求实效。深化重点领域假冒伪劣治理,加大对民生保障、日常消费等商品的打假力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商品市场的整治,规范互联网销售化妆品行为,重拳整治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肃清商品市场经营秩序。强化网络平台监管力度,关注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传播制假售假违法信息,以有效监管手段进行整治。健全治理侵权假冒长效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探索建立重点产品追溯制度,完善跨区域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强化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联合监管等工作机制,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的违法行为形成全链条打击。

  (六)加强重点市场监管。树立“以导向监管为重点、以智慧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协同监管为抓手”的思路,对网络交易市场和广告市场做到重点抓、重点管。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健全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重点对辖内网络经营主体做到分类掌握、分类监管。对互联网新业态开展调研,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各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为重点,开展网络市场年度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治理网络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政策宣讲会、交流座谈会、“上楼下园”等途径,搭建与网络经营企业的沟通渠道,优化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大力贯宣《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行为,要求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突出广告市场监管,加强广告监测监管机制建设,重点监管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电商平台、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号,及时处置违法广告。加强广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建设和运营,修订完善园区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使园区运营、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发挥广州国家广告产业园“一园两区”的行业引领作用,继续引导优质广告企业落户园区。

  三、构建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体系

  改变“保姆式”的传统监管思路,明确市场主体经营主体责任,调动市场主体自律自主性、行业组织自治性以及社会监督力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构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担责任、共同保障、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治理体系。

  (一)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通过送达文书、加强巡查、普法宣讲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在守法经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营销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切实履行法定义务。鼓励市场主体完善优化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健全管理体系、细化责任分工和加强设施设备管理,督促形成压实主体责任的完整内控链条。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行政约谈和送达相关告知文书,要求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市场主体责任承诺制度,开展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自律和约束机制建设,推进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勇担社会责任,在新经济形势下创新有为、诚信守法,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

  (二)推动行业自律管理。利用海珠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号召力、影响力和覆盖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围绕会展和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方面,推动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建立沟通合作机制,探索编制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团体标准,全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海珠样本”。鼓励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由协会积极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诉求、行业及市场发展动态,让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了解行业动向。鼓励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并与政府、市场、社会建立的惩戒约束机制相衔接。探索建立新型行业自治平台,在事中事后监管各个环节建立行业组织参与机制,发挥行业组织在权益保护、资质认定、纠纷处理、失信惩戒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政府监管和行业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打通群众监督渠道“堵点”,鼓励公众及时发现问题、监督问题处置,发挥公众监督在维护商品市场秩序、消费公平公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发挥舆论监督与行政监管的联动效应,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应急报道和舆论反馈机制,主动公开市场监管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鼓励新闻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方式,有效运用新媒体等手段畅通公众监督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群众性市场监督队伍。打造“市场监管智囊团”,邀请动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参与市场监督、出谋划策,积极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消费维权效能。紧抓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有利契机,结合海珠区做大做精江南西商圈的工作部署,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区内重要商圈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推进“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持续拓展12315“五进”(进企业、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景区)网络覆盖面,建设覆盖面更广、涉及面更宽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将消费维权服务触角延伸到市场一线,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加强消费投诉处理力度,通过明确工作机构、优化工单流转、及时处理投诉等方式,多措并举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推动消费维权数据“智能应用、云上共享”,以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为突破口,对投诉信息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提炼和公示,定期分析举报投诉热点,并作出相应消费警示。开展消费侵权热点专项执法行动,建立消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对投诉多发的商户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加快消费投诉处置协调,防范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强化“诉转案”执法力度,认真梳理排查违法线索,加强消费投诉重点热点领域案件督查协办和联动执法,打造形成“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在查处中维权益”的投诉维权一体化格局。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共同抓好消费维权,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严把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关,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引导推动消费纠纷源头解决和在线和解。

  四、构建严密规范的民生安全保障体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守住市场安全红线,紧扣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质量安全等要点,从“源头防控风险、加强综合治理、优化监管机制”等方面,织严织密“守底线、保安全”屏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整合建立区、街、社区三级立体化食品监管网络,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协作联动机制,加快形成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监管体系。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追溯体系,把生产企业溯源数据完整性纳入日常检查内容。扎实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依据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确保中小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实现100%纳入动态风险分级管理。扎实做好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质量监测工作,健全“市场落实自检、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日常快检、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法定机构抽检”三级检测体系,及时公示监测信息,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倒逼源头联防联治。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安全监管,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商店为重点检查场所,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关注校园食品安全,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校园食品供应各环节可查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深入推进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大力提升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等食品安全量化A级比例。强化食品安全品质提升,深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认真对照上级部门的创建标准及评价细则,在海珠区重要商圈和旅游景区开展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力争创建一批更优质、更具示范作用的街区和单位。

  (二)强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构建药品安全治理格局,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机制,按照区一级监管事权,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确保属地责任落到实处。规范“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管理,扎实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自助销售服务试点工作,助推医药产业健康创新发展。严格落实专业监管要求,强化“局-科-所”三级协作,高效衔接日常监管、检验检测和综合执法工作,形成权责明确、协作畅顺、覆盖全面的药械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完善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的长效机制,加强血液制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的监督检查,强化新生业态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疫苗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在总结新冠疫苗质量监管经验基础上,加强与卫健、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疫苗全过程管控机制,定期研判疫苗安全风险,重点对疫苗运输、验收、储存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进行详细监管排查,确保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质量安全。开展网络违法违规售药和执业药师违规挂证等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主动公开行政执法重点信息,聚焦“两品一械”高频案发类型,科学组织专项打击行动,推进加强部门联动和执法协作,加强“两法衔接”,健全涉刑案件移送机制,深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明晰特种设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构建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政府、企业和社会协同治理新格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放特种设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职权到市场监管所实施。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定期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警示,指导使用单位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力争从源头上守牢特种设备红线。加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车用)气瓶充装、电梯、起重机械、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力度,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强化质量提升和监督抽查,提升生产环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使用环节管理和作业水平,持续开展生产单位及设备部件监督抽查。探索建立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围绕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打造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监管链条,推动特种设备行业有序发展。以智慧电梯安全监管为抓手,优化“海珠区特种设备监控管理系统”,推动实现维保记录无纸化,实现电梯实时实地零距离监管。深化电梯监管创新,继续推广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和电梯托管管家模式,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促进企业持续保持生产条件和质量稳定。聚焦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后处理力度,提高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效能。强化对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以及对涉及“一老一小”、妇女学生等重点人群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对发现存在突出质量问题、风险较高的产品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问诊治病”工作,全力提升“产品医院”和监管人员的产品质量监管水平和服务企业能力,推进产品质量问题“清零”目标管理。

  (五)强化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起草市场监管领域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制度,以“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办结反馈-跟踪评估”为处理步骤,重点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应急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应对及时、处理妥当。抓好应急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主动对接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海珠区舆情一体化服务系统等平台,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的舆情监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及时防范化解可能存在的舆情风险,保障辖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平稳。加强突发事件舆论宣传引导,配合宣传部门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处置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回应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五、构建成熟完备的质量发展体系

  牢固树立质量、品牌、知识产权是立区之本、强区之本的意识,在质量强区方面勇于创新、善于突破、敢于发挥,力争在质量发展提升上走前列、上水平,为海珠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一)夯实质量发展根基。积极参与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强化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抓好海珠先进标准培育,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承办国际标准化会议,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或担任关键职务。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大力推进“达标对标”提升专项活动,积极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积极推进国家级试点建设,指导有条件的企业承建各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完善计量体系,推动计量科技服务平台、产业计量检测平台不断健全,力争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配置率100%。落实强检费用免征等计量惠民措施,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诚信计量制度建设,实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企业达到100家。推动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遏制认证检测违规违法行为。加强与认证机构的沟通互动,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为有认证需求的企业做好服务,结合海珠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自愿性认证1000个。

  (二)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着力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问诊治病”工作,提升“产品医院”和监管人员的产品质量监管水平和服务企业能力,强化产品质量问题“清零”目标管理。探索建立质量分级管理,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走高品质、品牌化发展之路,推动企业产品明示品类分级,引导消费者分级选购。完善质量品牌培育机制,充分发挥海珠区质量强区办职能,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质量标杆培育为抓手,引导和激励企业或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支持企业或组织开展质量创新成果发布等活动,发挥好政府质量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新增获省、市政府质量奖项企业各1家。配合上级开展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市民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积极营造质量发展、质量诚信氛围,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质量诚信意识及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形成质量至上、品牌领军的高质量发展态势。

  (三)强化落实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构建以监测评估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聚焦传统监管模式与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发展不相适应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更加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更加优化提升监管效能进行探索研究。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聚焦涉及人民群众穿、住、用、行及公共安全的产品,加强质量监管,助推“海珠制造”提质升级。着力推行信息化、智慧化监管,强化大数据分析、风险监测等手段,科学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精准分析海珠区工业产品存在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强化抽检结果运用指导,针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建立查处、整改、复查、追查、召回的闭环机制,严惩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六、构建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从发展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构建富有海珠特色、对标国际先进的知识产权促进发展格局,全力激发知识产权创新活力、构建新格局。

  (一)提升知识产权高质量管理。优化知识产权政策,根据国家政策导向,扩大区知识产权政策扶持体系覆盖面,加大对转化运用、保护服务方面的政策支持。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保障,增强系统保护能力。强化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指导服务,引导优化知识产权布局。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力量,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主体联合成立海珠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联盟,推动行业规范化、自律化发展。提升培训力度,大力培养高层次、国际化、复合型高端知识产权人才,提高政府、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三方队伍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实务能力。

  (二)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围绕建设多层次协同维权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加强与广州互联网法院等部门协作,完善行政和司法保护的衔接。强化民间机构的作用发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推动构建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相融互补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数字经济、展会等重点行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查处,重点打击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加强“互联网+监管”模式探索,推进电子数据取证、侵权司法鉴定等技术手段运用。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提升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惩戒效果。

  (三)推动知识产权运用高价值转化。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辐射作用,促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重点产业专利技术产业化,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健康等领域,培育和扶持一批优秀核心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成果转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独立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机构,推动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高校专利转移转化中心等平台,创新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许可转让等转移转化和校企对接等转化模式,提升专利技术转化水平。创新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模式,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和推动各类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衍生品落地,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发挥企业品牌建设主体作用。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推动具有海珠区特色的商标、专利等要素改革创新发展。

  (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高水平发展。提升科技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提高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类企业考核验收中的权重。搭建产业园区“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激发园区企业创新活力。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发挥政策奖励等导向作用,开展专利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励企业产出高价值专利,提升创新主体专利创造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充分发挥专利创造潜力,加强专利挖掘和布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引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管,引导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五)强化会展知识产权维权高效率服务。充分发挥海珠区在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具有的优势,以广交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为核心,结合市场监管力量,深入探讨“线上+线下”双响应、双闭环的维权新模式,加快重点会展维权处理力度和效率,为擦亮“国际展都”金字招牌提供维权服务保障。推动琶洲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全覆盖,引导相关行政部门、展馆方、会展主办方、行业组织、服务机构共同参与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搭建多层次的会展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渠道。打造全流程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展前加强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展中做好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展后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台账建设,紧扣琶洲会展产业树立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海珠样本”。

  七、构建创新系统的市场监管体系

  积极落实“宽进严管”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树立“公示即监管”“共享即监管”的理念,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市场监管体系,努力做到以“管”促“放”,为经济增长提质增效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保障。

  (一)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智慧型监管新机制。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营造规范有序、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探索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企业分类划分信用风险等级,并根据信用等级高低从监管频率、行政处罚幅度、告知承诺制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结合“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对信用良好企业和守信企业在企业登记方面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措施。深化更多领域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应用场景,积极构建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为核心,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包容审慎监管、联合惩戒等为补充的智慧型监管新机制。

  (二)建立包容普惠为抓手的新经济监管机制。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分类监管”的原则,出台支持“四新”经济健康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从信用风险分类、规范精准检查、容错纠错监管、开展信用修复等方面着手,推行综合监管、信用监管、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等新模式。推广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探索容错机制、包容期管理、多元化场景应用服务。完善企业信用“包容期”管理,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经济形态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管理,分类制定监管规则,适当降低抽查比例。

  (三)健全以信用修复为关键的审慎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大力推广“广州商登易”微信小程序,推行信用修复“零跑腿、网上办”模式。简化信用修复程序和环节,由原来企业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提交申请,简化为仅需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完善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修复措施,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救济措施。

  (四)健全以事中事后为重点的监管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智慧监管模式,拓宽部门联合抽查的领域和广度,推进抽查检查结果互认和应用,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和行政效能。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适当减少抽查。抽查结果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广州网等全面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建立健全“双公示”制度,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数量,强化信用信息标准化规范,提升“双公示”数据归集质量和校验通过率。提高企业年报的公示率和年报信息的准确性,在双随机抽查中增加年报信息检查内容。指导市场主体及时公示即时信息,强化对与市场监管有关的出资、行政许可和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示。

  八、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监管领域合作交流

  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广州在大湾区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立足海珠区实际情况在商事登记、知识产权、标准建设方面主动对标最优最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

  (一)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在海珠区港澳自然人“一人一元开公司”容缺登记政策基础上,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深化商事服务“穗港通”“穗澳通”合作,探索放开港澳个体工商户经营限制,鼓励港澳居民在海珠区创新创业。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贯彻落实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二)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合作保护改革创新。在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创建工作基础上,主动学习香港、澳门、深圳前海等区域的先进经验,探索加强与港澳创新合作的路径,在知识产权领域主动争取国家、省、市更多政策和事权在海珠落地。紧扣提升国际会展服务能力这一关键点,持续做好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会展跨境协同保护新模式,打造会展知识产权快保护“广州”名片。依托粤港、粤澳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全面加强海珠区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国际化、专业化知识产权论坛落地海珠。充分发挥琶洲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试验区的集聚效应和地缘优势,打造数字经济知识产权集聚区域。发挥琶洲会展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服务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知识产权需求,探索发展数字会展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新模式。

  (三)积极探索标准品牌引领发展。以广州塔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海珠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标准化试点建设为抓手,巩固提升“地标式”项目国际影响力。发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秘书处在海珠区的优势,鼓励企业及其他各类主体深度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工作,争取更多国际高端专家引入,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研制,在国际舞台贡献“中国智慧”“海珠智慧”,助推企业掌握国际话语权。激发海珠区主导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的市场主体活力,指导制定一批突出海珠特点、体现质量水平、匹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团体标准,以标准先行的主动赢取经济发展的主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引作用,建立健全有效实施的政府引导、市场调控、社会参与、跟踪监督的保障机制,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保障规划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对市场监管事业的引领作用,确保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十四五”时期推进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适应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为实现本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组织协调

  要切实发挥本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指导作用,各部门、各街道做到科学分解任务、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区各有关部门、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确保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良好衔接、有效接轨,共同组织推进本规划实施。要加强部门间横向和市、区、街道间纵向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经费保障

  要以“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保障”为原则,建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保障等多项工作财政投入在重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中的占比,保障规划任务完成的资金需要。

  四、加强实施管理

  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市场监管工作督查和评价的重要内容,跟踪监测纳入规划指标的推进情况,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五、加强队伍建设

  结合市场监管业务特点、岗位需求、个人工作实绩等要素,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技术评审、检查认证、检验检测、执法办案和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注重复合型干部能力素质培养,以更加科学的方法培育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业务知识”结构等,打造一支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秩序复杂多变的素质高、业务精和责任强的专业人才队伍。

  六、加强宣传交流

  利用线上新媒体、线下实地活动等渠道,多方位、立体化对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宣传,重点关注商事登记、食药安全、消费维权等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高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度、知晓度。加大与先进单位的交流学习,及时吸收整理先进经验,进一步扩宽新闻宣传的思路广度和深度。

  附件:1.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指标

  2.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时期重点事项


  附件1

  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指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20年

达成值

目标值

指标属性

2021年

2023年

2025年

1

市场主体

全区实有市场主体数(万户)

18

20

22

26

预期性

2

开办企业线上办理率(%)

95

96

98

100

预期性

3

民生安全

食品检验量(批次)

2671

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检验量不少于区内常住人口数“每千人1批次”

约束性

4

食品抽检合格率(%)

98

98

98

98

约束性

5

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

100

100

100

100

预期性

6

农贸市场和大型生鲜超市快速检测室配备率(%)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7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实施率(%)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8

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预期性

9

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配备率(%)

100

100

100

100%

预期性

10

民生安全

特种设备严重隐患治理率(%)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11

特种设备事故数(起/万台)

0

         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约束性

12

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人/万台)

0

         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约束性

13

电梯保险覆盖率(%)

≥92

≥92

≥92

预期性

14

市场监管

双随机事项抽查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预期性

15

企业抽查覆盖率(%)

3

3

3

3

预期性

16

消费维权

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

95

98

预期性

17

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单位(家)

270

310

390

480

预期性

18

消费维权服务站(家)

145

150

预期性

19

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家)

14

18

预期性

20

质量基础

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张)

2600

3200

预期性

21

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家)

1

2

预期性

22

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家)

3

4

预期性

23

创新发展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6

17

19

21

预期性

24

PCT专利申请量(件)

99

100

105

110

预期性

25

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万件)

9

11

13

15

预期性

26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年均增长率(%)

4

5

6

预期性

27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办案量(件)

108

150

200

240

预期性

  附件2

  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时期重点事项

序号

重点事项

重点措施

1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推出一网通5G智慧导办服务,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无介质办理,发放无介质的“电子大礼包”(即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压减在“一窗通取”专窗领取实物“大礼包”环节。

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在商事登记住所自主自主承诺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在药品经营许可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中推广“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制”,进一步释放主体活力。

深化注销便利化改革,探索试点企业强制出清制度,扩展简易注销企业类型的适用范围。

持续优化CBSO“首席商事服务官”服务事项,出台具体细化方案,打通政企互联互通的关键节点,提振企业扎根海珠发展的信心。

以党建引领赋能“小个专”健康发展,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探索在电商、餐饮、会展等行业建立完善“小个专”分片挂点联系机制,指导成立个私协会联合党支部,巩固和扩大党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

2

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平台经济、游戏经济等新业态的竞争执法工作,大胆探索查办不正当竞争新型案件。

3

守牢民生安全保障底线

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整合建立区、街、社区三级食品监管网络,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协作联动机制,加快形成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监管体系。

强化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中小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100%纳入动态风险分级管理,并继续深化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严格管控校园食品安全。

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自助销售服务试点工作,密切跟进设备布点、申请和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自助售药机的管理符合《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便利的购药服务,助推医药产业健康创新发展。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智慧电梯安全监管为抓手,优化“海珠区特种设备监控管理系统”,推动实现维保记录无纸化,实现电梯实时实地零距离监管。

4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创新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模式,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研发各类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衍生品,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强化会展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以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重点,完成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团体标准编制与发布工作。打造全流程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展前加强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展中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展后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台账建设,全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海珠样本”。

发挥琶洲会展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力量,鼓励琶洲会展与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时收集、反映行业知识产权整体情况,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相关实际问题。同时结合区内特色产业,整合行业相关技术资源,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开展专利交叉许可、互补配套,促进联合开发创新,推动行业规范化、自律化发展。

5

创新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方式

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新机制,深化更多领域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应用场景,建立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智慧型监管新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探索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

建立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分类监管”的原则,出台支持“四新”经济健康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分类推行综合监管、信用监管、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等新模式。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

健全以信用修复为关键的审慎监管机制,大力推广“广州商登易”微信小程序,推行信用修复“零跑腿、网上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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