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9 17:28:02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分享到:
浏览量:-

海珠区各街道,区属各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业经区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广旅体局反映。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广州市海珠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粤府〔2021〕80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穗府〔2022〕5号)要求,结合海珠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助力广州世界体育名城建设,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与世界体育名城建设要求相匹配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体育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均衡优化,健身环境持续改善,10分钟健身圈更加便利,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有所增加,满足居民就近健身需求,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不低于0.7块。体育健身氛围更加浓厚,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不低于77万,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低于2.7名。全民健身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二、主要任务

  (三)建设举步可就的健身场地设施。实施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摸清区内健身设施建设底数,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群众需求,编制实施《广州市海珠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对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标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我区东部以及城中村等体育基础薄弱的区域和群众身边倾斜力度,与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相衔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健身需求。增加场地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体育健身设施,新建或改造1个体育公园,完成200公里健身步道改造或建设。

  落实社区健身设施配套要求。紧抓城市更新契机,科学规划及优化海珠区体育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绣花功夫”推进社区健身设施建设改造。充分利用城市预留地、高架桥底、地铁上盖、房屋天台、口袋公园、公共绿地等空间,因地制宜建设嵌入式健身设施,尽可能增加游泳池和足球、篮球等球类场地。新建居住小区按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配建健身设施。在老龄化、无障碍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规划中,安排充足的健身设施建设空间,促进社区养老、助残、青少年锻炼等需求与体育设施的资源共享和功能衔接,优化公共健身设施环境。

  加强对已建成设施的规范管理和运营,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理设施存在的安全、维修、更换等问题,确保社区健身设施的正常使用率达到98%以上。积极推进健身设施运营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引入各类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管理健身场馆设施。

  (四)打造优质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品牌活动。深入挖掘、利用海珠区“岛区特色”、生态文化、岭南文化等资源优势,实施品牌提升战略,推进体育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发挥环岛滨水资源优势,开发马拉松、徒步游、骑行游等户外运动项目,打造“海珠10公里欢乐跑”、“乐游海珠”等赛事活动名片。依托“湿地生态、岭南文化、湾区绿核”的生态优势,进一步提高“走读自然”海珠湿地徒步大会、“海珠体育荟”系列赛、“龙船景”龙舟活动等品牌效应。

  普及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具有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将体育文化作为内容、旅游活动作为场景和载体,积极促进文旅业与体育由单一化向复合融合化发展。传承岭南传统体育文化,推进传统体育项目文化挖掘和推广,开展咏春拳、龙形拳、太极拳、醒狮等类岭南文化特色运动项目的比赛、展演活动,推动体育类非遗项目进校园。利用岭南水乡生态优势,支持开展龙舟、皮划艇、桨板和赛艇等水上运动项目。

  (五)落实便民利民的体育惠民服务。持续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继续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依托“群体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体育场馆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社会优惠开放,实现“一键预约,开放共享”。鼓励公共体育场馆与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探索建立多元化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模式,优化体育场馆运动环境,提升体育场馆运营效率,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全民健身的需求。

  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常态化展开,把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作为衡量公共体育服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推动体卫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积极作用,普及全民健身文化,营造良好的健身氛围。

  广泛开展科学健身知识科普。积极组织科学健身讲座、健身技能培训、健身设施规范安全使用等指导服务,推广工间操、健身气功等养生运动,积极推广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线上、居家健身锻炼新方法。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就近依托健身站点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充实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组织优秀运动员深入社区,带动市民群众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六)发展壮大充满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加强体育行业党建,坚持管行业与管党建相统一,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和扶持,规范其内部治理结构、管理体系建设。采取政策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扶持一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体育社会组织,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体育健身指导、市民健康教育等。

  提升体育社会组织专业化水平。建强并用好区体育总会,发挥管理指导、行业发展、业务交流的枢纽作用。加强社会组织骨干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吸纳社会知名人士和体育专家担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鼓励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到体育社会组织任职,助推专业运动队和高水平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业余精品赛事,探索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举办自主品牌赛事活动。

  (七)促进体教深度融合发展。推进落实《海珠区体教融合工作实施方案》,发挥体育和教育资源优势,完善体教融合工作议事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人才共育、特色共建的体教融合工作格局。结合“双减”工作实施,促进学校体育发展,确保学生每天在校进行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每周开展中等强度以上体育锻炼。

  构筑主体多元、途径多样的青少年体育训练网络,全面加强体校、学校、社会体育组织“三大阵地”建设。科学谋划,逐步形成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建立体育和教育部门联合选拔组队、共同训练参赛的管理模式,落实“区队校建”,推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促进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

  (八)擦亮“全国县域足球典型”名片。以入选首批全国县域足球典型为契机,发挥海珠区“足球之乡”传统优势,深入挖掘、宣传海珠足球历史文化,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增加足球场地,夯实足球运动群众基础,强化海珠足球的核心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

  大力推动校园足球发展。整合教育、体育、职业俱乐部及相关社会优质资源,优化足球青训项目,不断完善校园足球训练体系,畅通运动员的训练、发展与成长通道,加大高水平教练员引进力度,打造足球后备人才培育高地,促进青少年足球竞技水平保持全市领先。加强校园足球管理,严肃赛风赛纪,弘扬中华体育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足球文化氛围。

  (九)发展优质高效的体育产业。积极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营商环境,盘活各类体育资源,提升体育市场供给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赛事活动等服务业态,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扶持一批优秀体育企业和服务品牌。大力发展智能体育、在线健身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消费新空间。

  加快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教育等产业融合,拓展体育旅游、运动休闲等新型消费空间。坚持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整合区域优势资源,推进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适应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加强品牌赛事的市场开发,充分发挥体育赛事活动对器材装备、住宿、餐饮、旅游等关联消费的拉动作用,拓展、延伸配套服务,提高群众体育消费效益。

  (十)创新智慧化全民健身服务。科技助力创新体育场馆智慧服务,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管理和体育设施智能化水平。以海珠体育中心二期游泳馆为试点,运用高新技术,加强体育场地预约、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场馆智慧管理等整合运用,增强场馆智慧保障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打造智能健身示范项目,在社区健身设施建设项目中逐步增加智能健身设施比例,逐步提升健身设施供给质量。在创意园区、居民小区中推广社区“自助健身房”模式,促进智慧化健身场所落地开花,满足居民群众个性化、共享型的健身需求。完善社区健身设施管理系统,优化报障、维修功能,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区政府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经费投入和土地供给,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相匹配的公共体育服务。建立全民健身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各街道按职责主动落实工作任务。企业和社团组织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十二)加强财政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体育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公共场馆开放和体育惠民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优化体育经费使用结构,完善区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制度,科学合理安排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确保用于群众体育的资金比例不低于70%。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

  (十三)加强监督落实。加强本实施计划各项工作的督导落实,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推进实施,将全民健身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运动等调查数据分析,推进科学决策。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以迎接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举办为契机,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营造浓厚全民健身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倡导健康阳光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科学健身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健康课堂、讲座,印发各类全民健身科普资料,引导市民对全民健身方式方法、体质发展变化等方面的关注和研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投身全民健身,促进全民健康。

  (十五)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全过程监管,细化医疗救护、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应急救援等安全措施。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大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1+3+1”工作机制和熔断工作机制。完善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落实消防、应急疏散等安全标准,强化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监管。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