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民政局关于对海珠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9号的答复
唐以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构建海珠区社区长者助浴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推广志愿服务和社会参与”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区着力培育各类养老服务培训载体。一是推动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建设。先后建成1家省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2家市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4家区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包括广东省华大职业培训学校、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等6家机构。二是激励家政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辖内广州市海王星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市宜尔宝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成功认定企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评价职业(工种)包括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等。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邀请相关专家指导,为养老机构护理员开展培训,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2024年,依托各类载体共开展“南粤家政”培训4930人次,其中养老培训1272人次。四是每年组织养老机构护理员参加省、市级护理员竞赛,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
二、关于“加强心理疏导,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的建议
一是建立健康评估前置机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为助浴服务对象提供免费“健康筛查”,重点评估老人心肺功能、认知能力、自理能力、情感状态等指标,从源头降低服务风险。二是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及工作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为每个老年人制定个性化照护服务方案,根据老年人的饮食偏好、健康状况和营养需求、护理等级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三是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和情况变化,如老年人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将转介社工帮助老年人应对情绪问题及进行心理疏导。四是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需求协调区精神卫生中心与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组建心理健康支持团队,为接受助浴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支持与个性化服务,推进长者助浴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三、关于“增强政策扶持”的建议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 〔2020〕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 3岁 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5号 )等规定,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网点,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用水、用电、用管道燃气执行居民价格。二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做好助浴服务市场定价标准化调研分析,积极向市有关部门建言献策,为政策的制定提供有效支撑。
四、关于“加强资金保障”的建议
一是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资助条件且验收合格的改造项目可以通过为老平台向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资助。二是广州市民政局于2025年3月—12月开展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活动,符合“焕新”活动要求的企业均可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参加活动;线下实体销售企业报名后需进行产品报备,线上参与活动的企业由所在电商平台统一进行产品报备。商家参与活动的商品销售后开具发票能享受相应的补贴。
五、关于“增加助浴服务的风险防控”的建议
推动助浴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推动助浴服务机构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所属城市医疗集团上级医院签订《医疗协作协议》,明确紧急救治响应流程,并为助浴机构提供远程医疗咨询服务。区红十字会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需求,将老年助浴员纳入年度急救员培训计划,重点培训心肺复苏(CPR)、创伤救护等内容,培训合格后颁发《红十字救护员证》。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陈莹,电话:020-34224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