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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民政局对海珠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8-31 14:55: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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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自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完善居家养老健康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中提及的关于我区居家养老健康教育发展情况及所存在的问题符合现实,其中一些建议颇具启迪性、针对性和参考价值,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我局将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配套措施。

一、 努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我区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社区大配餐纳入我区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先后制定印发《海珠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方案》、《海珠区2017年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方案》等系列文件,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成立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和区居家养老指导平台,指导各街道整合辖内为老服务资源成立街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配备养老管理员对本街道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进行监管。并依托社区活动站点(星光老年之家)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辖内长者提供全面到位的居家养老服务。

二、着力做好特殊群体老年人的关爱服务

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强独居、空巢、失能等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十条措施》。一是开展全区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群体老年人摸查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二是建立定期巡访和主动服务机制,网格员重点加大对特殊群体老年人日常巡访、政策宣传和服务转介,及时指引、协助老年人办理相关养老服务的申请,并做好信息反馈。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部有需要的特殊群体老年人,在本市居住的老年人均可向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四是资助特殊群体老年人使用“平安通”服务。五是为特殊群体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六是资助特殊群体老年人开展家庭无障碍改造。七是将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老年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八是为特殊群体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九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关爱特殊群体老年人,开展为老服务公益创投,将关爱特殊群体老年人的创新性、示范性项目优先纳入,2017年起每年支持不少于4个项目。十是营造人人关爱特殊群体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拓展医养结合内涵

我区积极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模式,对老年人、慢病患者等社区卫生利用率较高的重点人群以及有签约意愿的居民实行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一是实施分类化签约、差异化签约。制订“基本包、精准包、家床包”等三类签约服务包,最大限度满足65岁以上签约对象的服务需求。二是采用灵活的服务形式。开通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的预约,签约居民可按预约时间在签约服务专区就诊;对行动不便并有需求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对超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能力的患者,家庭医生通过转诊网络将签约居民转往医联体内上级医疗机构并享受一免三优先服务(免挂号费、优先预约专家门诊、优先安排辅助检查、优先安排住院服务)。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增值服务。投入630万专项经费建立16个的健康小屋,部分中心采取会员积分制,引导居民在进行健康自我管理的同时积极参与签约服务;对签约居民进行个性化中医体质辨识,开展中医养生保健;开设八段锦俱乐部、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探索借助街道网格管理平台,提高签约服务参与率,拓宽签约服务领域。

四、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

一是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覆盖各街道社区,街道和居委、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月至少一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二是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时,主动将健康教育工作融入到各项目中,针对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如在干预小组活动、家庭医生建档、随访等工作的过程中,对老年人开展疾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健康技能和行为指导等。三是运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宣传服务效能,积极推广“海珠健康”、“海珠健康益家”微信公众号,以线上线下微信互动的方式把幸福家庭促进、健康宣教等相关资讯向群众进行推送,扩大宣教服务覆盖范围。四是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工作,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项管理制度重新进行梳理汇总,编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5000份、创建工作应知应会宣传海报30000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海报10000份。五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2017年6月29日至7月13日开展我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共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50次,出动875人次,派发粘贴各类海报、标语、展板、宣传资料26540份,发放调查问卷2500份,播放各类公益广告1560次,活动现场接受咨询3400人次,开展讲座、培训1300人次,开展“三进”活动共105次。

我局将根据您的宝贵意见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反映,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养老配套措施,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

专此函达。

 

 

                                                                   海珠区民政局

                                                                   20185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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