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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珠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30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1-01 14:37:00 来源: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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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工党海珠区基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的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区教育局办理意见

  近年来,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学校开展了多轮校园周边环境综合联合整治,并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重要检查项目内容进行了多次巡查和暗访,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售卖“五无”、过期、变质、劣质等不安全食品以及无证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2017年,我局开展了持续一年并覆盖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列为必检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落实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本学期,我局下发了《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属各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针对排查出的结果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及时到位。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机制逐步形成。

  二、区城市管理局办理意见

  对于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问题,我局一直予以高度重视。2017年,我局先后牵头组织各街道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向各街道发出《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大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街道以学校周边200米范围为标准,大力整治占道经营、乱摆卖,特别是涉售卖食品等“六乱”现象,加强对上学、放学时段的守点监控,防止出现阻塞交通的现象。同时,部署局执法力量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巡查督导工作。

  2018年3月开学之初,我局就向各街道发出了《关于加强校园周边整治的通知》,要求继续保持六乱高压态势,加大对各中小学周边涉及食品的乱摆卖整治工作,并将这一项工作逐步扩展到全区11所高校中。仅针对仲恺学院门口烧烤点,我局就先后发出交办2次,组织属地街道执法队对夜间烧烤进行严肃取缔。据统计,2018年以来我局和各街道共计在上下课时段出动执法力量2200余人次,清理整治学校周边乱摆卖153宗次、占道经营69宗次、扣押经营工具50余批次。目前,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总体良好。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食药监、教育、街道、公安等部门联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配合各部门做好《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实施工作,从疏导的角度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

  二是采取机动巡查、守点监控、集中整治三结合的措施,加强对中小学周边各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整治,重点排查涉及内街巷、城中村等地段学校周边食品流动商贩乱摆卖的问题,对屡教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以中小学上下课时间作为执法整治和监控的重点,建立起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全力维护好校园周边的市容环境秩序。

  三是及时互通执法信息,加强执法联动,对于存在涉嫌食品安全问题的线索及时通报食药、公安等执法部门,从食品安全方面予以从严查处。

  三、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意见

  2018年以来,按照市、区有关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履行市场和质量监管职能,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768人次,检查校园周边业户2159户次,发现无照经营248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9份,立案查处无照经营56宗,劝导办照131户,将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线索通过海珠区市场监管系统告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消费维权166宗。

  工作措施:(一)以“严执法、重规范”为原则,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违法广告,销售含暴力、色情、迷信等违规内容的玩具和出版物等违法行为,并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及时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消除于萌芽阶段,防患于未然。(二)大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努力提高全社会遵纪守法意识,营造公平、安全、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业者办理证照。

  四、区食药监局办理意见

  2018年上半年,我局根据市食药监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风险管控、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企业自律相结合,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最大限度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367人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32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4838户次,检查学校食堂725户次,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8家,查处涉及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14宗,开展对中小学生的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23场次。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环境进一步改善,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得到进一步保障。

  主要做法:

  (一)全面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省市局相关工作部署和通知要求,开学伊始,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逐户进行检查,确保全覆盖,同时督促各学校按照要求做好春季开学自查工作。开展春季食堂专项检查期间,树立典型,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学校食堂申报A级食堂,联合教育局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操作指引,促进更多学校食堂达到A级水平。

  (二)打防结合,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

  为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学生食品安全,结合春季学校饭堂食品安全专项以及“五毛食品”整治等工作,我局以各大中小学校、托儿机构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校园内小卖部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食品摊贩为重点场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基本信息档案。餐饮店重点对“亮证经营”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情况,设施设备及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等进行检查。食杂店重点对进货记录、索证索票台账、销售台账等进行检查,确保食品来源真实可靠,购销渠道可追溯。同时对新入市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引导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规范监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排消隐患,全面开展春季学校食堂检查

  为最大限度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食品安全,我局5月份组织实施校园周边专项抽检工作和涉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排查辖内大、中、小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周边的涉校食品安全隐患。

  (四)开展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切实保障我区高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食品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高考顺利进行,我局根据辖区实际,制定《2018年高考考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统一行动日”工作方案》,在5月31日组织统一行动,对辖内6个高考考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五)强化宣传,开展 “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截止到5月31日,我区各监管所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23场次,宣传教育人数2149人,倡导小朋友养成良好食品卫生安全习惯,拒绝“垃圾食品”,自觉抵制校园周边无证照经营流动摊贩、假冒伪劣食品和“三无”食品,学会识别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及鉴别假劣食品的方法。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根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切实维护校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22家,发现有销售“五毛食品”的单位66家,引导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5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查处违法案件立案1件。我局主要的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一)加强巡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以各大中小学校、托儿机构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校园内小卖部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食品摊贩为重点场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五毛食品 ”、“山寨食品”的食品标签标识以及进货票据、供货商的有效资质文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者未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未索取有关票证,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抽检

  针对校园内小卖部、校园周边食杂店、便利店销售的“五毛食品 ”、“山寨食品”开展专项抽检,共抽检34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1批次。

  (三)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8场次,宣传教育人数1084人,增强儿童、青少年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开展宣传教育129场次,培训350人,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定期听取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应至少每季度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等相关内容。

  (二)切实做好食源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冬春是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高发季节,联同教育、卫生、疾控等部门指导学校科学防控,联防联治,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患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一是加强对生产加工场所、食品工用具及餐饮具、食品储存设备和员工洗手间等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二是尽量减少加工贝类水产品;三是蔬菜、肉类、水产类食品的清洗水池、刀具、砧板及容器须严格区分使用;四是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和教育;五是落实晨检制度,严防食源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广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学校教职工、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学生以及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工作。倡导学校食堂建设智能化视频监控或网络式“明厨亮灶”,鼓励率先实现智能化视频监控或网络式“明厨亮灶”;提升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为达到条件的学校食堂提供升级指导和跟踪,切实提升我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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