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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关于对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3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06 14:25: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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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失独家庭养老扶持的建议收悉,我局与区卫生健康局认真研究,办理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底,我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失独和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共1594户,其中失独家庭有859户,1246人。失独家庭中女性满55岁、男性满60岁(以下简称满足年龄人员)的失独老龄人有976人。目前我区对失独家庭有专门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扶助政策,对于未满足年龄人员每人每月发放800元扶助金,对满足年龄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100元扶助金。2010-2018年,累计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2387人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15866.67万元。2018年全年发放扶助金 2624.32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失独家庭帮扶政策2018我区下拨各街道专项经费40多万元为全区859户失独家庭开展帮扶活动,下拨4.8万元慰问独生子女未婚死亡家庭24户,投入12.06万元为1206名特扶群众购买失独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政策落实率和资金发放及时率达到100%

(二)加大对计生特殊家庭的医疗保障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245号)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对象提供优先便利的医疗服务,并将其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自愿签约为原则的前提下,将计生特别扶助家庭人员(失独和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作为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同时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由免费包全部升级为基本包目前,全区18条街道均已开展计生特扶家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1135名计生特扶家庭人员免费升级了家庭医生基本包服务签约率为100%

)加大对计生特殊家庭的养老服务支撑落实《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本市户籍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老年人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每月可享受400元服务资助补贴,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评估费用由区财政全额负担。严格按照《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规定,本市户籍计划生育特扶老年人申请轮候公办养老机构可进入优先轮候通道,优先轮候通道对象轮候3个月仍未能入住市、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含在建机构),可选择入住区民政局选定的定点养老机构。

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提出的良好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配套措施结合目前医养结合总体方向为失独扶持家庭提供更多、更方便快捷优质的养老服务。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继续予以关注和支持。

 

 

 

                                  海珠区民政局

                                 201965

(联系人:陈淑怡,联系电话:340716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府办(督办科),区人大选联委,江南中街人大代表联组。

 

区民政局关于对第十六届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3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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