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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珠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推动法律顾问进校园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06 11:27: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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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海教函〔2019〕116号 

 

黄罗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法律顾问进校园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海珠教育事业发展的热切关注与积极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我区认真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穗教政审〔2018〕37号)的指示精神,自2018年9月起,我区全部中小学校(含民办)纳入村、社区律师服务范围(有多个校区的学校,其校区分别纳入属地律师服务范围)。目前,均实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和法律顾问进校园“双覆盖”(全区119间中小学校、161个校区)。主要开展的活动有:

  (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全区中小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本学期开学前两周,全区学校邀请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或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为师生上法治课,重点宣讲未成年保护和预防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区共134713名学生接受了法治宣传教育。去年至今,全区各中小学组织或参与的其他形式的法宣活动包括:“宪法小卫士”网络知识竞赛系列活动、优秀宪法教育课件比赛、宪法教学研究与实践征文活动、“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等。我区逾7万人次参与活动,20篇优秀征文参加市评选,获市演讲比赛特等奖人数1人,一等奖人数3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宪法日”相关活动

  2018年12月3日,我局承办了广州市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其后,按照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我局通过构建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宪法宣传教育体系,积极开展系列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对宪法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并被评为广州市宪法宣传教育进校园优秀单位。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宣传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培养青少年学广州法,守广州法的意识,我局计划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广州市地方性法规进校园”活动,重点宣传《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广州市地方性法规。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欢迎您今后对海珠教育工作提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德体卫艺科 胡晓青,电话:891853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赤岗街人大代表联组,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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