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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珠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1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08 16:11: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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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文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围绕“大分流、细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思路,以全面落实2018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抓手,在推动源头减量、强化分类收运、推进样板创建、加大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不断提升我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宣传发动,增强分类意识

(一)安装宣传专栏。在全区主干道安装100个宣传栏宣传垃圾分类理念,指导各街道在强制分类单位、居住小区(社区)、公共场所等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分类指引、宣传栏、宣传标语,进一步浓厚了垃圾分类宣传氛围。

(二)制定指引手册。制定海珠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系列手9500份、居民分类投放指南10万份、垃圾分类工作手册5000份,并向全区所有强制分类单位发放强制分类告知书,引导市民群众按照分类标准切实做好分类工作。

(三)创立特色品牌。组建海珠区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队,创立“百场活动进社区”特色宣传品牌,结合“全民行动日”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年在样板居住小区(社区)共举办特色宣传活动约270场,辖内18条街在物业小区(社区)、公共场所共举办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约700场。

(四)开展主题活动。组织参观广州生活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成功举办“党员干部宣誓动员大会”、“爱心衣柜传温暖”、“绿色交换”、“环游海珠湖”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增进居民群众的节约环保意识;坚持贯彻从“娃娃抓起”的指示精神,联合区教育局开展“争当垃圾分类小先锋”、“小手拉大手”活动,持续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

(五)创新宣传方式。在辖内样板小区举办“人人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广州”公益院线——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共17场,运用人们喜闻乐见的互联网方式,在样板小区放映垃圾分类公益电影,极大提升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联合公益组织和社会媒体,在琶洲保利广场、滨江中海名都开展志愿音乐节及城管家园系列活动,将时尚音乐、情景表演、舞蹈艺术等融入其中,利于居民轻松掌握分类知识。

二、构建处理体系,推动源头减量

海珠区非常重视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建立了大

件垃圾回收处理中心和木质垃圾回收处理中心。全区共设立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40个,要求每个小区、强制分类单位、公共场所等至少设置一个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引入广州市晖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全区大件垃圾进行统一回收、分拆处理。通过对沙发、床垫等进行拆解,有效回收利用其中的金属、木材、海绵等,分解出的木质废弃物经破碎加工处理后,主要制成生物质发电的燃料,并送往韶关、湛江、赣州等地电厂进行环保发电。

自大件垃圾回收处理网络建立以来,企业基本能按合同要求,对各街道收集的大件垃圾能及时收运、无堆积,处理中心拆分迅速、高效,逐步建立起我区较顺畅的大件垃圾分类收集、存放、运输、拆分、处理体系。2019年1-5月共收运大件垃圾1904车次,重2856吨,拆解出的木材、金属、海绵等可利用资源2517吨,占比88%。这既有利于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又有效改善了我区整体卫生环境,很好地体现了生态环保、绿色循环的发展理念。

此外,按照“居民分类投放、小区分类收集、街道临时存放、区统一定时收运、市统一无害化处理”的运作模式,要求每个小区、强制分类单位、公共场所等设置至少1个指引清晰、标识醒目的有害垃圾收集点,全区设立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19个、临时储存库3个,我局根据有害垃圾的数量、种类,规定收集时间和频次,并综合有害垃圾收集点分布状态,配备有害垃圾专用车辆统一调度运输,定期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点(库)的有害垃圾。2019年1-5月共累计清运有害垃圾6.51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全民动员、社会联动”的原则,持续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创新宣传方式,着重抓好老人小孩等“易感人群”,并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感谢您对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锦容,联系电话:3414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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