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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珠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7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16 17:16:00 来源: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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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广军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江湾路面内环路底下的闲置地块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江湾路内环路桥底(江湾路北往南调头上江湾桥调头位)地块,权属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办,2019年将内环路配套绿化移交我区,由我局下属单位海珠区园林绿化所负责绿化养护管理。现该桥底为植草砖铺砌,周围有绿色护栏围蔽,桥的两侧种植了绿化植被。

        关于您提出的“通过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围蔽或者栽植绿植等方法充分利用该处地块”的建议,我局将给予大力支持,一是关于 “栽种绿植”方面,由于该地块处于内环路桥底,桥底下空间高度较低、光照严重不足,且容易积水,立地条件无法满足植物生长,故不建议在桥底栽种绿植,我局将加强桥两侧的绿化补植和养护管理。二是关于“围蔽”方面,该地块周边已有绿色护栏沿线围蔽,但由于多次遭到流浪人员人为损坏,区绿化所亦多次修复,但效果不明显。今后我局将积极协同区民政局、区城管局、滨江街、素社街联合做好流浪人员劝退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同时我局将加强对围蔽的巡查,及时跟进围蔽修复和加固工作。三是关于“有效管理使用”方面,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使用部门与权属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办协商,在征得其同意后将该地块作为工具房使用,并由使用单位负责有效管理。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区容区貌管理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继续做好城区环境精细化管理工作。

 

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周嘉杰;联系电话:8988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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