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珠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5号的答复
许晓红代表:
您在海珠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工业大道与石岗路十字路口的交通状况》(第25号)收悉。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在2019年6月4日进行电话沟通,并到现场调研后,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人行过街斑马线和人行交通灯的建议
为解决工业大道交通拥堵问题,加快工业大道通行效率,工业大道石岗路口的过街斑马线和人行交通灯已于2017年9月取消,并设置了引导行人使用人行天桥的提示牌。
二、关于人行天桥上桥头的调整建议
石岗路口人行天桥于2011年施工,2012 年建成,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天桥选址应与道路交通路口有一定距离,避免人流过于集聚,因此石岗路天桥选址在石岗路口西侧约50米,同时由于工业大道两侧人行道宽度不足,加上人行道下埋设的各类管线众多,因此天桥的两侧梯道均无法在人行道范围内布置,只能设置在人行道外侧公共退缩用地,其中西侧梯道设置在人行道外侧绿化用地内。后续我局将优化完善该人行天桥的通行指引设施。
三、关于调整石溪公交车总站的建议
石岗路口石溪公交总站地块属市公交集团站场中心管理,目前运营6条公交线路,总站线路运营年代久远,服务人群众多,且位于建筑退缩位置,对正常道路交通影响不大,运行效益较高。
同时,石岗路沿线分布大型工厂、在建工地,食品槽罐车、混凝土搅拌车等重型车辆流量较大,而石岗路为双向2车道,通行能力极为有限,且公交车无法一次性顺利调头。如果石溪公交总站迁入,大量公交车辆集中,将恶化石岗路交通通行状况。
综上,石岗路口石溪公交总站暂不具备迁移条件。现相关单位已加强公交总站现场管理,设置人行隔离护栏,增划安全通行标识,同时增派安全员,对总站周边人流和车流进行有序引导,以确保公交总站运营安全有序。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梁羽刚,联系电话:3415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