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海珠区道路洒水车工作时间及方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作业时间”问题
根据市交委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相关规定,上下班高峰时间上午7:00-9:00和下午17:00-19:00停止一切车辆在路面作业的要求,我局已将洒水车作业时段调整为白天9:00-17:00、晚上22:00-5:00;同时自2019年年4月开始,接上级通知,雨天也已停止所有路面洒水车辆作业。
二、关于“采取更科学的方式”问题
目前我局城管洒水作业车辆均由生产厂家按标准合格出厂,出水量、水压都是按要求有统一的标准,我局一直以来根据路面污染情况,合理优化、合理调派车辆进行洒水作业。
三、关于“加强人员培训”问题
我局注重加强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作业单位每月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二次以上安全学习,教育广大司机务必注意行人动态,发现有行人在人行道、安全岛、车站等特殊情况及时关闭喷淋,尽最大努力减少扰民情况发生。如发现司机违反操作规范,将进行警告或进行严肃处理。
四、关于“更换车型”问题
目前,我局已购置了2台多功能清扫车,下一步将逐步增加多功能清扫车数量,加大以清扫、吸尘为主要手段的车辆比例和作业次数,替代单纯喷水清洗的车型和作业手段。
(联系人:饶日青,联系电话:34347407)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