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珠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027号提案的答复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广流感疫苗接种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贵单位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了疫苗质量和流通的监管措施,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高度重视疫苗监管工作
疫苗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根据职能划分,我局承担区内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局一直以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疫苗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疫苗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抓紧抓好抓实区内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疫苗质量安全,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
二、摸清涉疫苗单位底数,扎实做好全覆盖检查
区内涉疫苗单位包括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接种门诊52家,其中有37家社区中心接种门诊和2家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具有流感疫苗接种资格。
为落实加强疫苗质量和流通监管工作要求,保障区内疫苗质量安全,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检查工作计划,实现了海珠区疾控中心及区内接种门诊的全覆盖检查。本轮全覆盖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76人次,检查内容包括疫苗来源、接收、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与控制,重点监控疫苗流通渠道及全过程的冷链管理,针对被检查单位存在问题,共提出责令改正意见5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保障疫苗来源合法,降低储运环节的安全风险,消除疫苗流通环节的安全隐患。
三、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增强风险排查力度
针对上半年全覆盖检查情况,我局梳理出本年度疫苗重点环节以及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包括第一轮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新开办的接种机构以及部分接种量大的儿童接种单位等。7月起,我局采取对上述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飞行检查。飞行检查围绕疫苗配送、储存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开展,主动发现风险,增强风险排查力度和精确度,提高监管效能。目前该专项检查仍在进行当中。
四、加强部门联动合作,确保监管无死角
现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均明确规定了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的职能划分。为保证监管不留真空,我局保持与区卫健部门的密切联系,定期通报对区疾控中心、接种门诊的监管情况及存在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五、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机构改革后,我局迅速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疫苗相关专题培训,通过集中讲解、现场带教相结合的方式,将培训拓展至实地,确保培训实用性,提升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争取尽快培养一批疫苗监管骨干,保证机构改革过渡期依然“底数清、情况明”,做到监管不落后,人员不脱节。围绕疫苗监管近期存在的问题及法律法规的更新,我局及时向区内医疗机构发布安全风险提示,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疫苗管理情况,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学习,自觉承担疫苗安全的主体责任,坚守疫苗安全底线。
六、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以全面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疫苗相关单位进行最严格的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增加重点单位与环节的检查频次,对监管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最严肃的处理。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监管责任意识、疫苗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共同坚守疫苗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感谢贵单位对我区疫苗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