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1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发改局:
魏恒刚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已入驻企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会办意见如下:
一、推进“放管服”放宽市场准入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审批机制。
依据“依法审批、激活市场、便民高效”的原则,我局调整完善了局的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审批工作制度、医疗机构审批流程规范、政务服务首席代表制、首问责任制、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民间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其审批标准、审批流程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均是依据我局的审批权限、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各类医疗机构的标准进行审批。
(二)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市场准入。
鼓励民间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2015年开始,我区逐步放开医疗市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中医等类别医疗机构,作为我区比较欠缺的医疗资源的补充,至2017年已经完全放开,取消了原来对于民营举办医疗机构中距离和医疗机构类别等的限制。2018年落实国家、省和市医养结合工作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以上门护理服务为主的护理站设置,承担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护理服务,丰富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符合举办中医诊所条件的,报我局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二、优化提高服务效能
(一)优化提高审批效率
1、规范行政审批标准化。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做好广东省政务服务系统标准化梳理工作。以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为基础,结合公共服务应用,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实现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等要素“十统一”,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2、优化办事流程。
(1)全面实施电子化管理。根据国家、省和市的要求,全区启动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改革管理工作,依托电子化注册系统,建立全范围覆盖、全过程记录、全数据监督的行政审批运行监控模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防范管理。注册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决定各环节可追溯、可跟踪。
(2)取消核发《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按照国家、省和市转发《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两证合一”,执行“设置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取消核发《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
3、压缩办理时间。结合我区开展“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工作,我局下大力气压缩审批时限。对于报批材料较简单,只需要审核材料,不需要现场评估审查和专家评审的审批项目,如所有的停业、注销等事项全部纳入 “马上就办”项目。对于报批材料较为复杂,需要核查和讨论,但不需要现场评估审查和专家评审的审批项目,压缩审批时间30%--50%。对于需要现场评估审查和专家评审的审批项目,在确保审批标准不降低、不违反审批程序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审批时间,极大的提高了审批效能。“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真正实现“不用跑”。
(二)提供同等管理和服务。对于民营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我局在日常管理和服务方面也与政府举办的医疗机一视同仁。如业务培训、医师护士资格考试、职称晋升考试、医疗管理和医疗信息提供、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等都是同等待遇,为民营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从业环境。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刘国科,联系电话:8415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