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和执法局对区十六届人大第六次李伟代表建议的回复
李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加大补贴促进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尽量回收”的建议收悉,经与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应收尽收的建议
(一)设施指引规范设置。我区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围绕“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精细实施、整区推进,指导辖内844个居住小区、675个机团单位、328个经营区域和公共场所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每个小区/单位设置至少一个具有清晰指引和规范容器的可回收物投放点,并在公示牌列明可回收物回收价格和回收途径,最大限度实现可回收物应收尽收。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小组,加强对辖内居住小区、机团单位、经营场所日常指导,聘请第三方评估小组持续对强制单位和小区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落实可回收物规范指引和分类投放要求,发现问题通过“今日问题点”“每周红黑榜”“每月排名表”等反馈机制,及时通报整改。
(二)宣传发动常态长效 。2019年以来,印发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系列手册23500本和居民分类投放指南50万份,更换垃圾分类宣传海报54000张,综合利用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宣传,其中微社区e家通、海珠发布等平台推送垃圾分类信息超过1000条,与腾讯网、YY视频等创新开展垃圾分类执法网络直播与普法宣传,营造了垃圾分类良好舆论氛围。坚持每周末组织志愿者开展“百场活动进社区”特色宣传、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持续展开“离桶近一点”“五进”宣传行动,通过“预投放”环节、入户指导等方式面对面宣讲垃圾分类意义,手把手教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组织辖内中小学学生参与“争当新时代垃圾分类小先锋”“垃圾分类万人打卡”活动,发动“小记者”化身宣传员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投放。
(三)分流处置体系完善。2016年率先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对辖内收集的废旧沙发、床垫等开展专项回收拆解、资源化利用,累计减量处理大件垃圾超过3万吨,拆解出木材、金属、海绵等可利用资源达85%;持续发挥“四中心一平台”作用,加强对园林绿化垃圾、木质垃圾等专项回收处理,并通过搭建工业布碎信息交易平台,引导环保企业参与我区工业布碎回收处理,推动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8.21%,有效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二、关于大力推进可回收物处理体系建设的问题
(一)可回收物收运模式逐渐成熟。一是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社区回收。初步了建立街道定点存放、回收企业集中收运、拆解处理的废木质回收、分类、处理的运行体系。二是与物业管理相结合的小区回收。在封闭式居民小区的日常保洁过程中,由物业管理公司为小区居民提供规范便捷的回收服务,实施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有效对接。三是活动式便民回收。在人口密度高的老城区试行以活动板房为载体的社区便民回收,既方便居民交售,也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四是“互联网+”回收。以“ 92 回收”为代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在线回收,并对零散的回收站点进行整合和规范,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回收服务。五是定时定点回收。在辖区范围配置回收专用车辆,定时定点收集辖内大件家私,并运至专业化综合分选中心。
(二)垃圾分类和可回收物收运体系“两网融合”深入推进。目前,我区根据《广州市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划( 2019-20 25 年)》要求,按照城区“每 3000 户一个”的设置标准,建有固定式社区便民回收点234个(其中65个为便民回收板房)、移动式社区便民回收点110个及 21个中转站,进一步促进流动回收人员与可回收物处理产业链的联动。同时,广州绿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区内设有161个回收箱,并研发推广投放智能回收箱,有效促进居民对可回收物实施精准分类投放。
三、关于加大对可回收物处理体系资金扶持的问题
为促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办法》,对参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工作的企业进行补贴。《广州市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19-2025 年》提出,将对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的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部委积极争取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类专项资金,用于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建设。二是争取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现有各项产业投资基金,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提供启动和发展基金。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单位申请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科技、环保、服务业等专项资金。四是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收运体系建设,鼓励银行、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对回收利用体系内项目给予包括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
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