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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和执法局关于海珠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9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11 10:21:31 来源:区城管和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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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举措完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区财政局和区司法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社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度的建议

  围绕“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原则,2019年以来,海珠区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营造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浓厚氛围,推动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超过96%。

  (一)坚持全面发动。印发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系列手册23500本和居民分类投放指南50万份,更换垃圾分类宣传海报54000张,引导市民群众按照分类标准开展垃圾分类;创立“百场活动进社区”特色宣传品牌,结合“全民行动日”活动,每年在辖内举办垃圾分类活动约300场,以设摊讲解的方式持续增进居民的分类意识。综合利用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宣传,在YY视频直播平台创新开展垃圾分类普法宣传,吸引了超22万观众在线观看。

  (二)坚持党员示范带头。举办“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宣誓动员”活动,联合区委组织部发出“垃圾分类党员先行”倡议书,号召广大党员争当垃圾分类的倡导者、示范者、监督者;开展“最美垃圾分类守桶员表彰大会”,鼓励广大党员、保洁员等落实垃圾分类守桶督导和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启动“离桶近一点”手把手教分类行动,发动回社区报到党员、楼长、督导员等入户宣讲垃圾分类意义和方法,2020年以来累计组织回社区报到党员15758人次开展入户活动2153场、指导67万户,入户宣传率达94.54%。

  (三)坚持从娃娃抓起。组织121所中小学校参加“争当新时代垃圾分类小先锋”活动,195所幼儿园同步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活动,覆盖学生数量17.45万人。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万人打卡”活动,累计发动15.7万学生参与了垃圾分类实践。开展“文明城中村,分类齐参与”活动,发布“海珠垃圾分类十八招”,发动“小记者”化身宣传员,深入城中村推广垃圾分类工作。

  二、关于对《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内容进行细化补充的建议。由于区一级无立法权,如果上级立法机关启动该条例进行修改,区司法部门将积极配合,畅通立法意见反馈渠道,协助具体执法部门将相关意见提交给立法机关。

  三、关于保障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的建议

  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目前区财政收入不容乐观,预计今年财政收支压力仍然巨大。区财政始终重视对城市环境工作尤其是社区垃圾分类的资金保障工作,2020年我区预算安排城管项目经费3.15亿元,其中大部分用于负担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垃圾清运支出、环卫设施设备日常运转及维修维护。区财政将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加强绩效管理。

  四、关于合理调配街道使用江南西压缩站处理每天其他垃圾的建议

  目前采取了延长开站时间办法,分流江南中街和龙凤街的部分垃圾进入其他垃圾站点,同时督促龙凤街积极盘活辖区内未启用的垃圾压缩站。

  五、关于尽快全面落实城市管理机械化、精细化和“车载桶”作业的建议

  目前我局已划拨江南中街、龙凤街、海幢街收运车辆共11台,将根据街道的需求继续采购相关车辆供街道使用;并采取了对江南西压缩站的进料口进行调整、除臭设施再次升级改造、加装壁挂式UV除臭灭菌灯等措施;同时加强压缩站卫生管理,及时清洁站前地面;工作期间,确保喷淋除臭设备、负压除臭设备正常运作;有针对性对沉沙井喷洒除臭液除臭;坚持安排高压冲洗车每天对站外地面冲洗;做好除四害及消毒工作;落实进站车辆有序进场,及时清运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对压缩站周边喷洒除臭液及消毒液,做好防疫工作;完成车改桶进站等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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