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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和执法局对海珠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11 17:25:08 来源:区城管和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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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城管函〔2020〕158号


林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激活海珠民生经济,建设宜商宜居城区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住建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海珠区‘地摊经济’工作指引,放权由海珠区内各街根据实际环境条件,自主决策建立‘保民生促经济’的地摊集市”的意见建议

  (一)坚持落实属地责任

  区城管和执法局在试点借道经营政策时,要求各街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的发展夜间经济政策、保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按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因地制宜,根据区域特点与商家(个体户)实际,明确借道经营的区域、场所、路段、时段及相关要求,针对区域实际、商家(个体户)特点和经营规律,实行一路一策、一点一策,由属地街道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区城管和执法局审核后实施。

  (二)坚持落实分类指导

  区城管和执法局在转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借道经营工作方案后,马上组织相关科室和街道召开工作研讨会,试行允许部分区域具备实施基本条件的商家(个体户)临时借道经营(方案所指商家、个体户不包含流动摊贩)。6月9日下午,区城管和执法局主要领导又召开了全区执法工作会议,各街道分管领导和执法队负责人出席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市设置借道经营工作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对借道经营等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要求各街道规范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允许借道经营的区域、场所、路段、时段,严格落实商家(个体户)备案制度、承诺制度。

  (三)坚持落实依法行政

  借道经营工作要可控可收,群众矛盾要善于疏解,做好应急备案,为有序推进完成今年借道经营工作任务。6月22日,区城管和执法局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家(个体户)临时借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疏导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秩序的通知》,要求各街道一是要坚持不以牺牲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为代价,正确处理好临时借道经营、流动商贩疏导与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关系,坚持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管理;二是要毫不放松抓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管控,加强日常巡查守点,定期开展联合整治;三是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区城管和执法局同时组织了借道经营专项暗访工作组,到各街道借道经营点的商家、消费者、群众进行调查,目前已基本对试点的借道经营点摸查完毕,总体情况良好,各街道上报的借道经营点基本做到有序经营。

  二、针对“区政府指定相关部门协调指导‘地摊经济’,要鼓励支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大力宣传守法经营不卖伪劣产品、违禁产品,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规划引领,分步试点

  各街道在制定借道经营方案时,要结合实际,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各街道试点时,要根据“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内街巷规范”的要求,分步试点。试点同时,要继续做好市容环境执法巡查和守点工作,杜绝放任管理。要求属地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指导和服务,确保经营者守法经营,确保经营活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煤炭、生物质燃料等加工食品,不得开展产生油烟、异味、刺激性气体等经营项目,不得将废水直排外环境,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叫买叫卖、招徕顾客等。由属地街道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与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督导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负面清单管理,存在非法行为的,依法处置。

  (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分步试点时,要严谨细致,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规范设置夜间开放时段。同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对区政府划定或者临时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经营,对食品摊贩实施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食品摊贩经营食品抽样检验,对消费者反映较多和本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开展重点抽样检验。

  (三)落实管理责任

  落实实施借道经营的商家的经营管理责任,一是要持证经营,包括经营者亮食品摊贩登记卡和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开展经营。二是要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保证食品及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保存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票据凭证,并按法定保存期限保存。三是要配备与所经营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保持经营场所卫生,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四是不得擅自扩大变更经营种类及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五是鼓励社会共建共治,鼓励经营个体户与社区居民、村委会共同开展自律管理,引导行业自律发展,维护和谐社区环境。六是明确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结合政策法规,对经营责任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其清晰知晓责任区范围和责任义务,保证市容环境秩序良好。

  (四)畅通消费投诉渠道

  在摆摊设点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消费维权投诉电话、消费投诉渠道和投诉流程,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

  三、关于“区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帮助各街建立地摊经济集市,使地摊经济造福百姓,改善海珠区的营商宜居的环境”的意见建议

  (一)设置常态化流动商贩疏导区

  继续加强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设置管理,目前,我区共设置疏导区5个,摊位697个,约9000平方米,先后疏导了千余名流动商贩入内有序经营。

  (二)做好市政保障措施

  做好城市市政道路的日常养护工作,确保城市市政道路正常运行,为市民提供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出行环境。

  (三)加强放心消费宣传

  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教育加强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宣传活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民生经济发展。

  四、关于“海珠区和街主管部门要以审慎包容态度落实普惠政策,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好做实做细帮扶政策”的意见建议

  (一)稳扎稳打,逐步推进

  截至目前,我区有9个街道出具了借道经营工作方案,报送借道经营点共计53处(其中快递经营点4处,餐饮店4处,超市9处,其他借道经营区域36处),摊位1774个,经营人数约3446人,目前工作仍在试点中,区城管和执法局已要求各街道定期报送借道经营工作情况,同时根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求是否延长试点时间,确定是否全区全面推进借道经营工作。

  (二)继续做好流动商贩疏导区管理工作

  规范疏导区日常经营秩序,各街道根据辖内情况自行制定疏导点日常管理制度,包括摆卖准入制、持证摆卖制、进场承诺制、违规记分制、对话沟通制、场地达标制、摊位公告制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每季度对疏导区进行全面暗访暗检,考核。我区疏导点已基本满员经营,目前第四季度的疏导区考核正在进行中,总体情况良好。

  (三)推进柔性管理

  一是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过程中,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对上述场所不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二是贯彻落实《广州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执法裁量权,优化营商环境,减少监管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释放市场活力,但仍责令违法行为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区城管和执法局同时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及时核查当事人整改情况,并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践行“处罚教育相结合”原则,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五、关于“海珠区或街属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商家(个体户)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工作,及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借道经营行为,使借道经营更加切合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实际” 的意见建议

  (一)坚守原则,文明执法

  一是要根据“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内街巷规范”的要求,分步试点。同时,要继续做好市容环境执法巡查和守点工作,杜绝放任管理。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全面整治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坚决避免“一放就乱”现象,坚决压制“六乱”反弹。二是大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水污染防治和爱卫等相关执法行动,组织各街道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乱摆卖、占道经营活禽和野生动物行为,充分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公共场所乱摆卖、占道经营活禽和野生动物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和涉水批发市场周边(市场外)占道经营、乱摆卖等问题。借道经营政策实施以来,海珠区共派出执法人员90152人次,出动执法车13083车次,巡查农贸市场16603处次,检查25908个内街小巷,整治乱摆卖41453宗,处理占道经营40249宗,其中整治活禽乱摆卖170宗、活禽占道经营2宗。各街道执法队仍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每日巡查和数据报送工作,未发生不文明执法现象。三是持续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压实疫情防控措施。区卫生健康局继续覆盖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等领域开展卫生监督工作。针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分诊导诊设置、发热门诊、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公共场所,配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美发美容、住宿场所、沐足娱乐场所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公共场所经营主体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工厂企业,结合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对加油站、汽车销售公司、工业园区等开展疫情防控指导,暖企行动持续进行中。截至目前,累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6717人次,对公共场所监督5965间次,对医疗机构督导1382间次,对学校卫生监督809间次,对企业、工厂、生活饮用水监督82间次,共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656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相关机构,要求立行整改,确保疫情防控措施不松懈。

  (二)加强专业培训指导

  在疫情防控方面提供专业的指导培训。截至目前,区疾控中心已对相关展会、各类大型活动、中大布匹市场、托育机构、月子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导共300多家,700多次,开展各类型培训15场次,近期将继续开展对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的防控指导工作。

  (三)加强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法律宣传,引导临时借道经营商家规范经营。二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充分争取群众支持,为加快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三是鼓励社会共治共建,鼓励经营个体户与社区居民、村委会共同开展自律管理,引导行业自律发展,维护和谐社区环境,在路面执法巡查时,开展市场周边、借道经营售卖人员防控教育宣传34968人次。同时,充分发挥微信、网站等平台的引导和影响作用,通过“海珠健康”微信公众号和“海珠健康无限”网站发布新冠等秋冬季传染病的健康科普知识,引导和教育群众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截至目前共发布393余篇,4.6万人关注。

  下一步,区城管和执法局将根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求,继续加强对借道经营政策的指导工作,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借道经营的相关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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