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海珠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014号提案的答复
陈正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中村燃气改造进一步提升海珠区天然气利用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中村燃气改造的力度和重视程度”的建议
(一)我区高度重视城中村管道燃气发展。推进管道燃气发展是市政府制定的一项惠民工程,从201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抓实抓好管道气发展工作任务。以2013年用户普查数据为基数,我区有住户63.17万户,管道气覆盖率仅为42%,在经历了管道燃气三年发展(2014-2016年)和三年提升(2017—2019年)后,截至2019年底,海珠区管道燃气覆盖居民用户总数达522184户,全区覆盖率已达84%。2020年,我区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求继续推进管道气发展,管道燃气的普及率和使用率又有新的提高,特别是推进管道燃气发展,有利于减少因使用瓶装液化气不当而造成的燃气事故发生。
(二)落实旧楼用户报装优惠政策。根据《广州市旧楼加装管道燃气优惠奖励的实施意见》(穗城管规字〔2018〕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旧楼居民用户在2018年7月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用气报装申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给予用户1000元/户报装价格优惠,即每户报装价格不超过1200元(原价2200元/户),这些鼓励政策的落实激发了市民报装使用管道燃气的积极性。
二、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燃气改造的时间进度”的建议
(一)城中村管道燃气推进发展情况。我区城中村较多,自2014年管道燃气三年发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一直积极推进城中村管道燃气发展工作,至2016年底,燃气管道均已覆盖到所有城中村的村口,其中小洲村约600户实现通气使用,接下来将推进南箕中路、康乐南约和泰沙路村路路段约1000米燃气管道敷设,惠及南箕村、鹭江村和五凤村。此外,我局督促广燃集团南区分公司继续加大推进工作力度,下一步重点计划是:一是建设华洲路燃气主管道,建成后可以促进土华村“气改”;二是联合官洲街,同仑头村社协调解决受阻问题,推进环村南路片区管道气发展项目,促使有上千户村民能尽快用上管道气,目前两个项目广燃集团南区分公司正在规划报建中。
(二)城中村发展管道燃气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海珠区属老城区,基础薄弱,城中村较多,村内房屋结构复杂,大部分密集成群,加上村内道路规划不合理,地下管线复杂,巷道楼距小,不符合敷设安装管道燃气安全规范条件等原因,而且还时常面临燃气管道过村路施工开挖受阻问题,导致推进管道气进村难度大。我局虽不懈努力,多方协调,但效果甚微,大部分城中村未能铺设管道至村内。二是安装材料费影响报装积极性。城中村大部分居民房屋作为出租屋使用,多数为一间间小单间出租,每套单间需要安装一个智能表(2200元),如此一栋楼下来,仅报装费用就要上万元,房东出资报装的意愿普遍不高。
(三)借助城中村改造之东风加快管道燃气发展。根据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20〕10号)和《海珠区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海委发〔2020〕7号),海珠区有4条村列入市“三年实施计划”,9条村列入市“五年行动方案”,我局将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街道的工作联系对接,结合城中村改造计划,积极配合加快城中村燃气改造步伐。
(四)加大城中村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力度。督促街道联合燃气企业,通过在人流密集、重要广场路段摆摊宣传、出租屋整治行动或借助党员入社区党建活动等多种方式,把科学安全用气观念传递至辖区内每一户每一个居民,进一步规范居民用气行为;大力宣传管道燃气安全、清洁、便捷的优点,做通群众思想工作,推进更多村社接受使用管道燃气,对管道气覆盖范围内的,符合安装规范条件未报装管道气的住户,积极动员其申请报装管道气。
三、关于“建议参考深圳市城中村改造模式”的建议
(一)按照《海珠区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海委发〔2020〕7号),海珠区有4条村列入市“三年实施计划”,9条村列入市“五年行动方案”,开展相关城中村管道气发展数据摸查,督促广燃集团南区分公司做好管道规划建设前期工作,将城中村改造与推进管道燃气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作为下一阶段管道燃气推进发展的工作重点。
(二)寻求政策支持。一是建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继续实施旧楼用户报装管道气优惠政策;二是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管道设施建设的规划报建开辟绿色通道;三是建议在燃气管道已覆盖的区域范围内,强制使用管道气。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