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9号答复的函
江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延长企业复工复产后租赁期限的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区属国企的生产经营不可避免地受到严重冲击,收入下滑,物业空置率高企。为帮助中小微企业顺利渡过难关,我区出台了一系列惠企举措,其中就包括区属国资物业租金减免措施。区属国有企业以大局为重,强化责任担当,在疫情对企业自身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不折不扣执行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区属国有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有效合同期内2020年2、3月份租金,减半收取4、5月份租金。
区属国有企业与区辖内其他企业一样,作为市场主体,应当尊重市场规律,共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区属国企还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开展经营活动。当前,疫情的影响还在继续,如果国家、省、市有出台新的抗疫举措,区属国企依然会坚决执行。希望市场各方能够积极应对,共克时艰。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目前因政策限制,暂无法解决。经与您的电话沟通,我们会将您的详细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解决。感谢您对我区国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