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2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肖志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整顿海珠区福场路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建议》(第20212122号)收悉,我区积极会同市公安局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2021年4月多次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加强投放和停放管理
您提出的“要求营运机构重点管理福场路地段共享单车”的建议,我区高度重视,并在2月23日现场约谈美团、青桔、哈啰三家运营企业,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给定的运营配额依规进行投放和运营,严禁违规超量投放单车,安排足量人力做好现场单车秩序保障工作。目前,各共享单车运营商均已加派小型货车对福场路停放车辆进行调运,同时,在晚上九点之后调配大型货车清理。
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查整治力度
您在建议中提到“要加大整治该路段违停状况”,为有效管控海珠区福场路共享单车车辆停放秩序,我区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多部门联合开展福场路共享单车乱停放整治工作,并设立规范停放标志、标线;二是形成由海幢街道和企业工作人员在海珠区福场路设置劝导人员的工作机制,高峰时段维持周边的交通秩序。属地街道每天出动了20人次到海珠区福场路沿线进行共享单车的全面整治,并每天分时段对福场路沿线共享单车占用人行道、停放秩序混乱、未在划线区域内停放的问题进行整治。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做好共享单车的停放秩序管理及相关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继续强化海珠区福场路整治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平安、有序。
附件:整治后现场情况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陈冬梅;联系电话3436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