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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20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6-01 10:29:47 来源: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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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伟民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抓紧实施同福西街红十字会番禺分会旧址保护修缮的建议》(第20212202号)建议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2021年4月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同福西街6号建筑具有较为典型的清代岭南建筑风格,业主所提供的研究材料能证明该建筑为番禺红十字会分会旧址,孙中山曾为该分会题词、宋庆龄是该分会名誉会长。该建筑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一定的艺术、科学价值。您提出的同福西街红十字会番禺分会旧址保护修缮的建议,我区十分认同并将在工作中充分吸纳。

    一、关于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

    我区曾两次组织专家对同福西街6号业主所提交的认定该建筑为不可移动文物的申请进行论证。经过前期现场勘查集体讨论及与会专家认可研究报告对该建筑的历史价值进行的论证,建议对其进行保护,目前我区将该建筑拟作为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计划于今年6月中下旬召开相关会议审议,待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进行公布。

    二、关于文物保护管理责任及修缮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目前,文物认定及修缮工作已同步开展,我区将进一步与该栋建筑业主进行沟通,尽快参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对该栋建筑进行修缮、保养,并积极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及请文物保护监督员对本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日常巡查,从而确切掌握本区内文物现状和动态,及时处理问题、化解危机,确保文物安全,防微杜渐。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0日

(联系人:刘翀、舒惦,联系电话:34269823、8908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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