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1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6-01 10:39:26 来源: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到:
浏览量:-

徐广绍代表:

    您提出的《优化教育资源,提升广州劳动教育发展的建议》(第20212114号)收悉。我区高度重视,于4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与您前往海珠湿地现场调研,并于4月23日与您座谈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劳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劳动教育整体规划。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广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编撰《劳动》实验教材,遴选169所试点学校进行教材实验;出台《广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实施《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办法(修订)》,将劳动实践纳入学生评价体系。海珠区制定并发布《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各中小学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劳动教育工作。

    (二)突出课程课时开设。开设劳动教育为必修课,中小学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学校不少于16课时。各中小学制定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在学科专业中渗透劳动教育,并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同时引导教师在教学中注重挖掘有关劳动教育元素,实施学科融合教育。

    (三)突出教研教学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师资培训。广州市教育局邀请全国劳动教育专家解读劳动教育政策,邀请各地代表分享劳动教育典型经验。2020年全市累计组织1500名劳动教育教师进行专项能力提升培训。海珠区通过集中线上学习方式,组织劳动教育骨干教师进行劳动教育理论学习。二是注重教研工作。广州市教育局组建广州教育学会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专业委员会,每学年组织两期区级教研员业务培训,举办一次全市教师优质课大赛暨教学技能竞赛评选活动。海珠区组织劳动教育学科教研员及学科骨干参加广东省为期三天的科技劳动专项培训,组织劳动教育学科教研员和种子教师参加广州市AI劳动实践案例项目专项培训。

    (四)组织学生到区域劳动教育基地进行劳动实践。广州市市现有1个市级和3个区级劳动教育基地,课程涵盖科技教育、生态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农业教育、法制教育、国防军事教育、多元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每年为超过20万人次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外劳动体验。海珠区努力探寻辖区内可开发的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确定海珠湿地公园为首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并确定六所小学挂牌海珠湿地实验学校。充分发挥海珠湿地的生态课程资源,通过实验学校进行先行先试,发动区内中小学与海珠湿地教育基地开展教育共建活动,联合开发、不断实践出适合中小学生的劳动课程与活动。

    (五)“多元化”开展学生劳动实践。一是全市各区基于地域文化特色组织学生进行劳动实践活动。二是各学校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参与劳动实践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活动。三是每年利用校外劳动基地,结合团日队日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推动劳动课与科创、生态、创文、垃圾分类、碧道建设等相结合,组织学生学农学工,参与志愿者服务、职业体验。四是发出“爱劳动倡议书”,布置扫地、整理、烹饪、种植、养殖、维修等学生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统筹谋划。市教育局牵头组建广州市劳动教育智囊团,修订广州市劳动教育指导意见和纲要,制定《广州市推进大中小学新时代劳动教育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海珠区将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继续编制完善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制定“学校学年(或学期)劳动教育计划”。

    (二)强化条件保障。一是聚焦师资建设。逐步配备劳动教育负责人或教研员,学校多途径建立专兼职结合师资队伍。加强劳动教育教师的专项培训工作。二是聚焦课程建设。通过市教材试点学校、区“海珠湿地实验学校”先行先试,开发劳动基地实践课程,优化学校课程设置。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开发校本和地方课程,丰富课程资源。三是聚焦场地建设。充分发挥海珠湿地劳动教育基地的主导作用,认定一批利用职业院校场所进行劳动实践的基地,认定一批社会劳动教育基地,建设一批校内劳动实践场室,打造形成一主多辅的劳动教育基地模式。

    (三)组织劳动实践体验。支持、指导区内各学校开展“羊城学校劳动节”系列活动。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和劳动实践自由行活动;组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学生开展中草药种植劳动实践;开展校馆合作,深入挖掘社会场馆的劳动教育资源。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0日

(联系人:王勇、杨雨昊,联系电话:89185368、89088827)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