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闭会期间第20213038号建议答复的函
卢日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昌岗街海珠区细岗居委卫生问题的建议》(第20213038号)收悉。我区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9月15日进行了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珠区昌岗街细岗西社区细岗路74、76、78号楼栋原为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宿舍楼,居民以单位职工、租户为主,无物业管理公司和物业维修基金。前期我区属地街道和社区居委积极发动居民出资,做好楼栋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修复,但居民在共同出资维修下水道问题上未达成共识,导致排污管道长期无人管养。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现场摸排。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依托“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我区属地街道组织区水务局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经查,您在建议中指出的污水横流处主要有以下问题:
1.现状排水管道存在结构性隐患。细岗路74、76、78号周边部分管网渗漏、破损严重,影响污水排放,导致污水溢流至路面。
2.现状排水设施存在较严重淤积。细岗路74、76、78号周边排水设施缺乏管养,现状排水管道及化粪池严重堵塞,影响管道的纳污能力。
(二)整改措施。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我区结合雨污分流工程,组织施工单位设计整改方案,解决通渠不畅及修复化粪池等问题。施工单位于8月5日入场,于8月18日完成相关工作,共更换污水管55米、雨水管50米,实现了排水顺畅。目前,群众反映的污水溢流问题已经解决,路面已无积水,周边卫生环境得到改善,整体干净整洁,居民对整治成效表示满意(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建立健全排水单元设施日常管养长效机制,落实排水单元“四人”到位机制,压实排水单元养护人、监管人主体责任,加强排水设施清疏养护,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感谢您对我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整改前后附图
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