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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珠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8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9 14:12:25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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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采用大数据标签洞察及客户精准触达能力实现精准普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海珠区推进精准普法工作的情况

  (一)关于通过大数据平台算法等手段开展分众化普法宣传工作的情况

  海珠区分众化普法工作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时研判各类群体的法治需求,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对辖内群众最为关注的法治热点、风险点进行梳理整合,对政策法规、法治热点、法治风险点等不同主题开展法治宣传。

  海珠区打造以“海珠人社一点通”为中心的靶向平台,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识别群体,整合司法、人社、税务、科工商信、银行等多部门资源服务,精准识别企业,精准识别需求,精准推送政策,精准提供服务,以点带面,业已形成多途径、多形式、广范围的综合服务普法体系;同时打造全省首个“经济大数据平台”和全省首个“人口大数据平台”,聚焦“经济”和“人口”两项关键数据资源,对相关普法对象人群按特征标签进行细化区分,以“人、房、楼”立体化关联的电子户册赋能基层精细化治理和普法宣传需求。

  (二)关于区分各类专题普法人群对象模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情况

  海珠区通过对辖区内目标群众进行分析筛选后,有针对性地进行特定人群的专题普法宣传。一是针对“电信诈骗模型”普法对象人群,区公安分局一方面通过业主、家长、商户等群体微信群精准推送群体需求普法信息,例如在家长群中推送骗子冒充教师收取班费等案例精准提醒,另一方面与中国电信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深化合作,不断通过各类数据库分析出不同类别的高危易电诈群体,由经侦大队和刑警大队开展线下反诈宣讲活动送法上门,相关做法被央视网络媒体转载报道;二是针对“劳务纠纷模型”普法对象人群,区人社局组建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队伍,有针对性的以劳动争议易发多发非公有制中小微企业为主,常态化开展普法讲座、送法进企业等服务项目,帮助企业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针对“邻里及物业纠纷模型”普法对象人群,区住建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工地、物业小区、公园、学校、医院、街道、客运站等地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宣传活动,让建筑管理、物业管理、树木保护、“林长制”、安全生产等住房建设、园林绿化、交通管理的法律知识深入人心,让普法工作更加贴近普法对象的实际需求;四是针对“校园青少年安全模型”普法对象人群,除区公安分局在全区积极选派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外,区法院围绕校园欺凌、网络霸凌、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向周边校园编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手册》,抓好重点人群,切实增强精准预防普法,助力创建平安校园等。

  (三)关于突发性社会事件发生时对相关人群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工作的情况

  在群体性突发事件或某些社会时效事件时,海珠区能通过大数据的方式,主动、及时对相关人群对象进行普法宣传。2022年度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海珠区积极开展防疫相关法治宣传,深入社区一线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贴近群众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204次,覆盖人数超2万人次,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在2023年5月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时期,海珠区同步开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包括制衣厂违规搭建吊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出租屋防盗网未开设逃生窗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作出相关法规释疑,并通过各大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外发布一批违规典型案件对相应受众主动以案释法。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精细勾勒普法用户画像。在已运行的普法相关平台上做到覆盖更广、勾勒更精细,通过对普法对象年龄、职业、兴趣等多个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标签等开展全方位分析,在“向谁普”上做到分类更精准;同时可根据普法对象的多重属性,建立小微企业主人群、信访人群等不同类型的对象群库,在“向谁普”上做到突出重点。

  (二)进一步拓宽丰富普法宣传渠道。在加大投入普法经费的基础上,积极融入抖音、微信、政务服务等互联网新媒体宣传平台,实现宣传方式从“千篇一律”向“丰富多样”转变,借助各大平台的大数据预测画像及推送算法,向个性化需求、素材类别性质、受众对象接受能力等不同特性的普法目标对象人群选取投放其感兴趣或需要的普法内容,为精准普法提供智能化、数字化保障。

  (三)进一步关注聚焦法治热点宣传。着力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匹配文字、声音、影像、动画等多样化的展示方式,结合点赞、答题等参与感强的互动方式,在重要普法节点、群体性突发事件或某些社会时效事件发生时或网络舆情事件传播与发酵时间点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传播优势,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

  下一步,海珠区将继续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法律实务工作者、律师、法学专家、法学院学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投入普法工作;发挥社工、网格员等一线力量作用,深入开展基层普法;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屏、短信、微信等方式传播法治公益广告,开展对象化、分众化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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