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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珠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9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9 14:13:25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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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企业合规建设,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海珠区推进企业合规宣传工作的情况

  (一)关于政府部门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行企业合规宣传的情况

  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指导下,海珠区各普法单位坚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区不断强化本辖区内企业守法经验意识。一是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联动各职能单位,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税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持续举行“送法进企”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注重企业事前合规建设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加强执法普法融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企业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帮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海珠全区举办“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超2000余次.

  (二)关于部分职能部门推动辖区内企业合规经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区法院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个案层面,创新运用法律风险提示机制,探索向涉嫌违规企业有针对性地发出法律风险提示书,告知其相关违规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做到事前、诉前预防“治未病”,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在整体层面,充分挖潜司法建议作用,通过分析涉企案件犯罪成因,查找行业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促进从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区检察院致力帮助企业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合规”,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联合区属相关11个单位签署《广州市海珠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及三个配套规定,为全面推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在具体落实方面,依托派驻区工商联检察服务室,开展线下驻点轮值、检察官信箱、企业合规指导等方式,成立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构建“1+3”规定框架,搭建检企联络绿色通道,提供精准化检察服务。

  区司法局积极推动在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琶洲分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广州琶洲政务服务中心)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靶向引入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法律服务咨询、在线商事调解和法院司法确认服务、“线上+线下”一站式公证服务、琶洲速调快裁服务站等特色服务,探索法规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强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宣传、流程再造、风险排查,助力企业定分止争、加强合规建设、降低经营风险,让企业得到“一站式”服务、“面对面”解读、“心贴心”援助。

  在此之外,区人社局打造“海珠人社一点通”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法律服务、就业创业补贴、高技能人才服务、融资贷款等精准的E惠企政策,点对点开展企业合规政策宣传解读;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海珠区落实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有关要求的实施方案及举措清单》,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更好地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区科工商信局出台《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等五项政策,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改善法治营商环境。

  (三)关于发挥海珠区区位优势带动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

  海珠区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融媒体平台等新兴媒体资源优势和户外宣传屏、宣传橱窗等公益宣传资源,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发放不同类型“惠企政策包”,深入开展企业合规政策的宣传解读。针对辖区内总部企业及创新工业园分布众多的特点,海珠区主动联合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企业开展产融对接、政策宣讲等法治宣传活动,2022年内开展多次专精特新小巨人专场培训、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线上培训、“专精特新”科创企业产融对接暨政策宣讲会,走进八达荟楚庭、工美港、海珠同创汇、中洲中心等十多个园区开展专精特新宣讲会,为企业提供精准涉企法律服务,积极打造法治营商区位优势。

  二、关于在政策建设和部门协力方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情况

  (一)关于在政策建设方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情况

  海珠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不同阶段企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及时更新营商政策并组织开展涉及企业利益相关新颁布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一是创新“海薪无忧”治欠普法,在全市率先制定涉疫招募临时人员维权及未报建工程、村级工业园区、被欠薪劳动者劳资纠纷处置“1+3”工作指引,率先建立建筑领域“不良班组”通报机制;二是制定《海珠区落实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有关要求的实施方案及举措清单》(即营商环境5.0改革工作方案),紧扣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市场主体创新、人才服务、知识产权等市场主体关切领域,提出38项改革任务、181项落实举措,重点包括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等;三是出台《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广州市海珠区促进企业挂牌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市海珠区关于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扶持办法的通知》《广州市海珠区促进产业互联网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等五项政策,优化产业链生态和要素,推动海珠区加快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标杆区发展。

  (二)关于在部门协力方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情况

  海珠区各职能单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时推动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实现良性互动。2022年10月,由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区司法局、区工商联等区属12家单位联合成立了海珠区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构建“1+3”规定框架,集思广益制定工作细则,依法依规稳慎决定重大事项,同时推进琶洲核心区建设检察服务展,坚持平等保障企业权益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并重,组建“合规护企”讲师团,在网络、直播平台加大企业合规的宣传力度,深入走访辖区内企业,为企业开展企业合规培训,主动向辖区内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法治宣讲。

  三、关于充实合规建设队伍和完善监督评估机制工作的推进情况

  (一)关于充实合规建设队伍工作的推进情况

  2022年,海珠区检察院已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企业合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选任业务部门骨干,成立专责小组,以案件性质为标准,分组负责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审核把关;目前,区检察院正在加快组建广州市海珠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

  (二)关于完善监督评估机制工作的推进情况

  海珠区将企业合规与企业信用制度相结合,并根据各行业特点,多角度、多维度地实现对企业合规的全方位法律监督。一是率先建立建筑领域“不良班组”通报机制,2022年公布84名人员均未在海珠区在建或新建建筑项目重新入职,同时结合社保稽核调查,向约谈单位和参保人宣传社保相关法规累计100余次;二是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企业在劳动监察、社保、工伤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三是创新运用法律风险提示机制,针对性发出法律风险提示书,服务营商环境健康发展,助力企业依法降低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四是着力构建“大合规”格局,对于涉案小微型企业采取专项合规为主的模式,对于涉案大中型企业采取全面合规为主的模式,着力构建“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相衔接的“大合规”格局;五是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深度嵌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等实行靶向抽查、差异化监管,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等方式手段促进企业合规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既是大势所趋,也是现实需要。下一步海珠区将继续推动辖区内惠企法律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将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主体,赋予惠企法律服务新的内容和活力。一是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强化对行业协会、惠企法律团队、律师、公证和法律院校等资源的统筹指导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着力加强对企业合规的服务供给,提升法律服务“进企上门”工作力度,建立沟通合作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三是优化健全企业内外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托如中大调委会等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站、企业调委会平台,全力化解涉企重大疑难纠纷;四是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宣传活动,在窗口、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办事渠道回复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活动中融入培育企业合规建设意识,打造企业合规建设示范点,调动各方主体参与企业合规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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